本报南宁讯 (记者唐正芳)记者2月6日获悉,自治区政府日前决定对全区住房资金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回收。 据悉,房改以来,广西各地利用住房资金发放各类住房贷款,解决了职工的住房问题,但一部分地、市、县将住房资金投入住房建设项目以外的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造成部分贷款不能按时收回,形成呆账,严重影响了住房资金的正常运转,延误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住房补贴工作的开展。
这次清理的内容是,1997年4月1日以前利用售房款发放的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以及1997年4月1日~2000年10月10日期间,利用售房款发放的住房建设贷款,要在2002年10底全部收回;1997年4月1日以后利用售房款违规发放的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以及房改以来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要在2002年6月底前全部收回。
在几十个国家地区,只要您拥有手机,就可以享受 新浪短信头条新闻的方便快捷,让世界随您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