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本报讯 (记者唐洁 通讯员孔献之)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少年庭获悉,去年该法庭受理的案件较上一年翻番,而罗湖法院未成年人犯
罪案件竟高达上百宗。未成年人犯罪开始出现犯罪低龄化、后果严重化和违
法犯罪手段及方式向成人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等特点。
【低龄暴力犯罪突出】
据介绍,2001年是深圳两级法院少年庭接手案件最多的一年,也是
案件数量上升幅度最大的一年。深圳市犯罪低龄化的现象日益突出,犯罪年
龄渐渐从十七八岁降低到十五六岁。而且青少年犯罪中侵财型和暴力型犯罪
突出。如深圳市中院日前审理的一宗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中,被告是一名
15岁的少年。他独自持凶器于晚间多次抢劫出租车司机,手段狠毒、恶劣
。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性质愈加严重,动辄持刀,甚至持枪行凶,且作案不计
后果,手段残忍,给社会治安造成极大危害。
【团伙化智能化增强】
青少年团伙犯罪现象普遍。由于年龄尚小,一些未成年犯罪分子感到结
伙犯罪,可以互相壮胆,消除紧张心理,作案时能互相掩护,互相利用。
同时,他们违法犯罪的手段和方式向成人化、智能化方向发展。青少年
犯罪活动更加隐蔽、狡诈,富有欺骗性。他们在作案前往往精心策划好每一
个环节、步骤,反复踩点,作案时沉着冷静,分工配合,作案后采取伪造现
场、毁灭转移证据等反侦查手段逃避追捕,其程度较成年人犯罪手段毫不逊
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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