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颜斐通讯员金雪李力)《啄木鸟》杂志社因其发表的一篇关于旅日华侨遗产案的文章,和该文作者一起 被推上被告席。日前,丰台法院已受理日本籍女子岛田金子诉双方侵犯名誉权一案。
啄木鸟杂志社于1999年第6期总第96期刊载了江苏作者许丽晴撰写的《何日云归——“旅日华侨遗产案”跨国 争讼纪实》一文。岛田金子说,她为该遗产案的当事人取得遗产继
岛田金子称,虽然文中对原告使用的是化名“原田姿子”,但本文的主要当事人均使用真实姓名,且事实发生地与原 案一致。该杂志社和作者人的行为共同侵害了她的名誉权,给她本人和亲友造成了精神伤害。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诉至 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两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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