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温州专讯 作为我国迄今为止最大的矽肺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泰顺“矽肺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刑事案,7日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益校、王运福两名责任人被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5年。
现年44岁的陈益校原系泰顺县隧道工程公司经理,个体户王运福是他的合伙人。1993年7月至1996年,两人以相同比例合股承包沈阳至本溪一级汽车专用公路吴家岭隧道部分工程
宣判后,陈益校、王运福均表示要上诉。(温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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