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2月8日电(记者陈强)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今天通过此间党报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项目。此举旨在防止以往地方立法中出现的行政化倾向和部门保护色彩。
公告称,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地方立法项目建议,包括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公告公布了征集机关的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征集时间截至3月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立法要特别注意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正确反映、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全面了解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将这些问题作为今后立法项目选择的依据和参考。
这位负责人还透露,将在适当时机举办立法听证会,让群众更大程度地参与到地方立法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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