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二月八日电(记者纳家骅) 今天上午,云南省政府将“无毒县”的称号授予水富、西畴、屏边、昌宁、双江等五个县。
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宋玉麟宣读的表彰决定说,去年云南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与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做好吸毒人员的检测管理。通过共同努力,云南创建“无毒社区”
为表彰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经省禁毒办组织考评、省禁毒委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并报省政府同意,决定授予以上五县“无毒县”称号。
被云南省政府授予“无毒县”称号的条件是:无新滋生吸毒人员,吸毒人员戒断巩固三年以上,无贩毒和非法运输、销售易制毒化学物品活动,无生产、加工毒品活动,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活动。
此外,云南省政府同时还对创建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处在全省创建工作前列的富民、彝良、武定、通海、丘北、普洱、勐海、鹤庆、宁蒗、沧源十个创建无毒乡镇工作先进县予以表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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