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一对姓林的港商兄弟涉嫌于过去10年,先后在内地的辽宁、深圳及四川等省市,借口与公安部门或国
有企业合作,连环骗取地方政府及银行超过7亿元人民币。
据报道,涉案的这对林姓兄弟,弟弟林少华现年41岁,五年前已在深圳落网;兄长林龙现年48岁,怀疑已挟数亿
元巨款潜逃加拿大,正被我国警方以红色通缉令全球追缉。司法部门发现,林氏兄弟涉嫌自1986年开始,先后在辽宁省鞍
山市诈骗9750万元人民币,令鞍 山市轧钢厂破产倒闭,导致逾千名国企工人因此失业。二人在骗取到这笔款项后,199
1年与深圳物资集团公司洽谈合作建设汕头松山电厂,声称只要深圳物资投资500万美元,便可享每年21%的高额利息,
兄长林龙更承诺将自己在松山电厂的全部资产作抵押。深圳物资答应合作后,兄弟再以建设松山二期电厂为名,将电厂抵押给
另一家公司借贷3000万人民币,并不断讹称要合作经营、信用证融资,先后利用60份虚假合约,向深圳物资借贷共2.5
6亿人民币。
1998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也接获涉及林少华的举报。调查发现,有人自上世纪90年代初,同样以借口合作骗
取借贷的手法,利用与当地公安部门属下一家企业以及与国有成都纺织品公司的合作,6年间骗得2.56亿元。此外,林少
华还涉嫌伪造文件,将在四川“投资”的“中外合资成都友谊商店有限公司”物业非法抵押予银行,借贷8700万元,然后
通过开设夜总会,将这笔贷款汇到香港。
据悉,深圳市公安局已于1997年5月将林少华扣押,而林龙则于1996年7月从香港潜逃加拿大,公安部已通
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全球通缉令,并在1999年悬红3万元通缉林龙,至今仍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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