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流通领域商品抽查制度
首季公布14种不合格商品
本报讯 (记者陈戈、通讯员张铁权)消费者今后将买到更多的“放心
食品”。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全面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昨
天下午,省工商局首次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商品抽查结果,除大部分商品合
格外,中山市元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相思桔、福清市阳光食品有限公司生
产的光阳牌松花皮蛋等14种商品被判定为不合格(见右表) 。
据了解,在此次的抽查中,我省工商部门对广州、深圳、中山、韶关、
汕头、湛江六市的10类食品121个品种进行了质量抽检。经委托法定检
测机构检验,10类食品中食用油、酒类、糕点、糖果等4类食品检验合格
率为100%,茶叶的检验合格率为91·7%,腊肠和乳酸饮料检验合格
率为83·3%,蜜饯和皮蛋检验合格率仅为64%。其中,蜜饯不合格的
原因是不按国家标准规定滥用色素,甜味剂超过国家标准允许限量使用,皮
蛋主要是铅含量超过国家标准允许限制等。
据省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称,全省的商品质量抽查结果每季度公布一次
,抽查重点是那些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比
较集中的商品。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单位和个人,各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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