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 为切实加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首府市民平安欢度新春佳节,南宁市公安局于2月7日下发通知:春节期间(2月8日至2月18日)在市区范围内停止购买、运输和使用爆炸物品(不含高速公路施工爆破),所有的爆破工程工地一律停止放炮,对工地上仍存有的爆炸物品及时进行清点入库,统一保管,各库存爆炸物品的单位在节日期间要落实专人严防死守,防止爆炸物品被盗、丢失事件的发生。 与此同时,南宁市公安局再次重申: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市区内和友爱村、永和村、秀灵村、秀厢村、虎邱村、万秀村、上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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