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383种药品在全国降低了零售价格,然而20天过去了,人们所期待的市场波动却没有到来,消费者
对降价没感觉;降价药在药店断了货;医药代表仍旧自由地穿梭于医院和药厂之间。
尴尬:零售价低于成本价药厂纷纷停止供货
在383种降价药中被定价为1.8元的乙酰氨基酚类药百服宁,目前已经全面退出了市场。其生产厂家上海施贵宝
表示,此次降价以后,药品零售价格已经大大低于成本价格,现在公司全面停止了对销售终端的供货,正在等待国家计委的复
议。对此,中美史克和中美上海强生公司针对本公司部分被降价品种,也采取了类似的举措。那么这个举措是否会导致其他厂
家仿效?
据了解,1月23日,由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牵头,召集中美史克、西安杨森、惠氏、罗氏等8家合资制药企业和
哈药、华药等大型国营企业在北京开了一个座谈会。目前,大家将会上的意见整理成一份书面材料,准备送交给政府的有关部
门。
对于厂家提出的药品价格复议申请,国家计委会如何应对呢?业内人士认为,计委的做法有两种可能,一是重新回升
部分药品的价格,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说明计委新订的部分药品价格确实偏低了;另一种是驳回厂家复议的申请,维持新订的
价格。这样的话,如果厂家能够得到合理的利润,那么它们还是会继续生产的,因为谁也不会轻易地放弃占有的市场份额。但
是如果确实是赔钱,那么这种药就真的“死了”,赔本的买卖是没有人会做的。上海施贵宝等合资药厂在申请价格复议时一个
重要的理由是,合资药由于科技含量和生产工艺的原因,生产成本要比同类产品高很多。
一位药剂科的主任认为,造成洋药和国产药价格差距过大的原因除了洋药的研制费用过高以外,某些国产药价格过低
也是一个因素。并非所有的药品都是虚高定价,相反有些药品的价格原来的定价都偏低。例如百服宁,此次其价格由7.9元
/盒降至1.8元/盒,令厂家感到难以接受,但是与其主要成分相同的“扑热息痛”类药品,供货价在3分钱/片的国内厂
家有几十个。如果国内制药厂只是靠低价格与合资药厂竞争,就只能长期停留在低水平的简单仿制生产,非常不利于国内药厂
的发展。所以此次药品价格调整,对一些原价确实过低的品种上调了价格。
现实:药品价格自行确定降否全看医院良心
有关部门的调查表明,南方某市13家医院去年6月份联合招标,在中标的199种药品中,只有12%的药品微利
,其余药品的中标价都低于销售成本。而北方某市卫生部门提出的一些药品招标价格,仅为这些药品批发价的10%左右。其
中的一些厂家无心中了标,却因价格太低供不了货,使自己的产品在医院“失踪”。在某药厂经理向记者出示的与医药公司的
供货合同中显示,现在厂方能给的价格是10.40元,远远高出2000年10月参加药品招投标的中标批价7.90元,
这个药品中标价低于批发价,厂方去年已停止按中标价向医院供货。
如此中标不等于向医院开“空头支票”吗?这位经理坦言,当时药品招标并未提及厂家不供货该如何处罚,所以不以
中标价向医院供货并非只有他们一家;而且药品中标不见得就是好事,药品中了标,药价比以往急速下跌,甚至“死掉”的现
象也不少见。
不过,这并不是说医院就真没有这种药品了。药厂可以直接拿着以药品批发公司名义开的发票和检测报告给医院药房
直接送药。
不仅如此,个别医院还在利用招标扩大自己的利润。一些地方在药品招标活动中,医院通过各种不规范的手段,大肆
压低医药生产企业的中标价,但却并不降低对患者的药品零售价,这样医院的利润空间反而比招标之前更大了。去年深圳市对
部分药品进行公开招标,统一采购,然而药品价格在医院最终并没有降下来。以氟康唑针为例,招标前,深圳市人民医院每瓶
进价180元左右,零售价为205元;招标后,医院每瓶进价95元左右,零售价仍为205元。可见,药品招标,患者并
没有得到实惠。
对此,医院的理由是,药价是国家定的,我们不可以随便降。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司负责人明确表示,按药品
价格管理规定,药品零售单位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的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可根据市场状况自行确定药品价格。也就是说,国家已
把降低药价、让利于患者的权力赋予了医院,就看医院愿不愿意降。因此就算药品招标采购把药品的进价降到1角钱了,但如
果最高限价是10元钱,那么医院、药店想卖9元9角还是卖1元1角,就纯粹是个良心账。而医院的良心却决定了患者能得
到多少实惠。
黑幕:守法企业先被淘汰医药代表照送回扣
政府实施的医药产品限价范围越来越大,医药代表还有事儿做吗?为此我们采访了京城一位资深的医药代表。这位代
表比我们想象的要忙碌,接受采访那天刚刚赞助了一家自己负责的医院外出培训,几天前,还给一家名气很大的医院的职工搞
了抽奖活动,一等奖是一辆奥拓车,人人有份的纪念奖是件风衣。
问:最近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医药代表的查处力度,对你们“开展业务”没影响吗?
答:有,现在不敢明目张胆地在医院里活动了。老关系都没什么问题,无非是把一个月结一次账,今后改成3个月或
半年一次,避避风头。要建立新关系就得小心一些。趁病人少的时候到有关医生那里问个家庭电话号码,其余什么都不说,晚
上再给医生家里打电话。但药品回扣率不见降低,反而从过去的10%上升到现在的15%—20%,甚至高达30%。回扣
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支付现金,也可以报销出租车票和餐费等。
现在医院都实行医药招标,由于一些药品没有进入医保药品目录,失去进入医院资格,我们不得不另打药店的主意,
在药店中设立自己的柜台,做一些专家义诊咨询、赠药等活动宣传自己,当然也要把原来给医院、医生的药品回扣转给药店和
店员。
问:但是你们现在被曝光了,我们查了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文,类似的行为要处以1万到20万元之间的罚款,你们现
在可能面临着这样的处罚。
答:送回扣对于我们来说,是最基本的生存之道。如果对这种行为进行大额度的处罚,我觉得不公平。从我的角度来
说,有时候是迫不得已,在现在的环境下遵守法律的企业会被首先淘汰,我必须交入场费,保证医生不在选择药品的时候偏袒
别人而抛弃我。
隐忧:医院无法以药养医药价未降费用上涨
有专家指出,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关键是:医院医药分离。但倘若医院不能以药养医,公立医院的支出或亏损只能落
到国家财政头上,但是国家财政哪有这笔钱?姑且不说医院医药分开核算如何监管的问题,现在人们担心的是:药价还没降下
来,医疗费用可能已经提上去了。
日前在广州市进行的调查表明,有23.4%和42.9%的人表示“非常赞成”和“比较赞成”医药分家,但在表
示支持的同时,他们也担心一旦监控不力,一些药店会销售假药、劣质药,使药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其次,担心“医药分家”
会在病人急需用药时耽误病人的治疗;担心一旦医院的经费得不到财政上的及时支持,硬件设施的建设、先进仪器的配备将会
滞后;而医生的收入减少,对待病人的态度、对工作的热情会不如以前,其结果是,自己生病后要花的钱更多了。这并不是危
言耸听。事实是,1996年,国家计委、卫生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自那以
后五年来,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出台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说,5年内全国医疗服务提价金额约65亿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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