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肉的自由进货买肉的可索凭据
新快报讯(始文)广州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实施办法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今后市民买肉可向 肉贩索取销售凭据,如有问题可凭此交涉或索赔。
此次改革将从3月1日起在越秀、荔湾、东山、海珠、白云、天河、芳村、黄埔8个区
今后市内三大机械化屠厂及肉品批发商的垄断经营将被打破,凡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办屠宰厂或做肉类批发商。 另外,还将取消肉品对口供应的做法,猪肉批发无需到指定的屠厂进货,零售商也可以自己挑拣猪只运到屠宰厂宰杀。
新办法明确要求,对出售肉品的经营户要实行售肉出据制度,消费者买肉需要索取凭据的,肉品销售者应提供标有品 名、重量、金额、档位编号的销售凭证。同时,各区还将分别组建屠宰管理联合执法队伍,严打私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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