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永辉摄影报道“真没想到春节前我们就能拿到这笔经济补偿款,这下我们能踏踏实实过个舒心年了。”昨天下午,当汪凤英从大兴法院执行庭张金生法官手中接过34910.21元的存折时,激动地向记者表示。汪凤英的153名工友也与她同时拿到了因原工作单位解除与他们的劳动合同而应补偿给他们的经济补偿款,共计470万元。而这件复杂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执行案件,大兴法院执行庭从立案到将全部案款发还职工仅用了两个月零17天。
汪凤英等154名工友原是中外合资企业北京万年青乳品有限公司职工,2000年12月公司突然宣布与他们解除劳动合同。去年5月万年青乳品公司被外资企业华联国际有限公司收购。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因对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费、社会保险费等与万年青公司产生纠纷。为保护154名被解聘职工合法权益,大兴法院9个审判庭承担了这起案件的审理工作,并在两个月内审结,于去年6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万年青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北京一中院于去年11月21日作出维持原判决定。
二审判决下达当天,154名职工向大兴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缓收了全部申请执行费用,并成立执行专案组,历尽周折,冻结了万年青公司存款36万元后,督促收购方华联国际有限公司尽快汇入尚欠的400余万元收购资金,由专人对万年青公司资金往来帐户进行24小时监控,并找到了万年青公司一隐匿帐户,同时冻结了另一外汇帐户。至今年2月8日,470万余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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