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冉多文)在山东省青岛市城市规划建设中,每逢遇到诸如“一座大楼该不该建”等问题时,市规划局都
要邀请各界人士“旁听审视”,严格依法行事,有效地避免了“权力之作”、“拍脑袋工程”。
近几年来,青岛市严格依照城市规划法行事,为了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制定了《青岛市
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做出了“城市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 、文体活动场所、停车场所和学校、幼儿园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随意占用和改变用途”等硬性规定,并对违规者如何处罚做出明确规定。
去年底,一位外商看中崂山区一块沿海地段,提出投资上亿元在此建厂。市领导在欣喜之余没有忘记先翻看城市规划
图纸,看后方知,按规划这里是上百公顷的沿海绿地,遂放弃了这一投资项目。与此同时,市规划局还变“关门定事”为“开
门决策”,现在审批局长办公会上,公众随时可以监督规划决策,规划审批后向社会公示。开工建设时,建立《建筑工程规划
公示牌》立在工地,接受公众监督。
严格依法进行城市建设,使青岛市成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建筑特色鲜明的新型生态滨海旅游城市,从而也赢得了
国际奥委会考察团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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