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9日消息两岸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台湾2月15日将公告实施第一波大陆物品“进口”
开放项目,相关产品的广告可望随后放行。“行政院陆委会”研拟将大陆物品和劳务提供相关广告活动,分为开放、许可、禁
止三类,其中许可类由主管机关订定“许可办法”。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当局将在“立法院”新会期开始后积极推动修正“两岸条例 ”,建立大陆物品在台广告的管理
机制,如“立法”不及,当局将考虑以行政手段尽快开放大陆物品广告登台。
配合两岸加入WTO经贸往来的正常化,目前“陆委会”正研拟适度开放大陆物品在台从事促销等相关广告活动。
“陆委会”法政处副处长杨家骏表示,过去许可办法订不出来,是因为大陆物品广告的主管机关不容易找到,而目前
的规划是比照岛内对广告的相关规范,也就是大陆物品和劳务的广告活动将由其业务主管机关负责管理。
杨家骏指出,如果“两岸条例”送到“立法院”后“修法”速度过慢,2月15日开放“进口”的大陆农工产品如有
广告随之登台,现有机制也足可应付。“经济部”和“农委会”等主管机关可立即制定许可办法或是采公告的方式同步宣布开
放这些物品在台广告;至于采用那种方式,相关单位还须进一步研究。(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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