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刚刚将流通业定为“支柱产业”,新年出台新政策
春节,广州手机热销黄伟江摄本报讯《粤港信息日报》报道:广州工业用电每度0.7元,而商业用电要1.1—1.2
元,对于使用大量冷藏设施的超市而言,如果能把其间的差价拉平,就等于省了一大笔。
这并非商家的一厢情愿。一项对流通企业使用大型冷藏及各类加工设备按工业用电标准收电费的措施,正由广东有关
部门研究制定。
这项政策一旦实施,以拥有20余家分店的广州宏城超市为例,一年便可减低电费成本上百万元。
用电“一个价”超市省大钱
这只是新年伊始广东流通业众多政策利好中的一项。开春之际,《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
流通业的意见》正式下发。这是政府送给广东商家的一封特大“利是”。
这份近7000字的《意见》,高度评估了流通业对广东的战略意义,并提出到2005年,流通业增加值要占广东
国内生产总值的18%左右(2000年为14.9%)。
生鲜品跨区配送破壁垒
在广东省内跨市开办连锁店,各分店重复办理证照一直是困扰商家的烦心事。对此,《意见》提出,今后直营连锁店
总部在向主管机关统一办理、统一年审后,各分店只需持总部的批准文件或证照,到所在地办理经营备案手续,则可纳入当地
管理。更令业界感到痛快的是,《意见》特别提到,“各级政府部门不得干预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统一采购、跨区配送各类商品
……”这就意味着过去生鲜肉品省内不得跨市区供应销售的“禁令”有望打破,这将给像深圳民润这样的生鲜超市巨头的扩张
提供了契机。
连锁店缴税解多年死结
总部与各地分店的缴税问题是困扰连锁企业跨区发展的另一症结。《意见》提出,直营连锁企业可以由总部向所在地
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国税局等研究制定”一个“保证分店所在地的财政利益在纳税地点变化后
不受影响”的办法,据悉办法正在加紧制定中,有可能是按照分店销售额占企业销售总额的比例,体现总部与地方的“分税”
标准。
建物流中心免大笔投入
《意见》还涉及对流通业用地的政策支持,其中引人注目的是拥有政府划拨土地的企业,在以土地作筹码、引进资金
和设备建设物流配送中心时,不仅可按一定比例的优惠,缴纳土地出让金,还可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法人资产作价出资;如果企
业自行建造物流配送中心,只要产权不易主,还可免掉一笔土地出让金开支。这两点对于那些有地没钱的国有商企,相信可以
极大调动他们兴建物流中心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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