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昨日,顺义警方将在顺义城区爬楼入室盗窃的“瘟神”路海峰一举抓获,当地百姓拍手称快。
2001年11月21日,顺义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幸福东区16楼8门301室、302室居民家中连续被盗。当日
,盗窃者通过阳台窗户爬楼进入两室,盗窃现金7000元、手机两部、商务通笔记本一个,总价值20000余元。
案发后,顺义光明派出所迅速配合分局刑侦支队民警开展调查工作,并从现场提取了有价值的痕迹,后经刑警技术部
门比对,确定犯罪嫌疑人为路海峰。
路海峰,男,25岁,河南省邓州市张村乡陆寨村农民。1997年7月,在顺义区后沙峪镇打工时,因盗窃被判处
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2001年2月刑满释放。
随后,顺义警方经过对近段时间顺义城区爬楼入室盗窃案的汇总,确认幸福东区、西辛北区、石园东区等6个居民小
区连续30余起爬楼盗窃案为一人所为。
为此,2001年11月21日,顺义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民警利用传播网络,公开上网抓逃路海峰。不久,光明派出
所三警区警长王亚斌看到网上抓逃信息后,迅速开展调查工作。他认为路海峰很有可能隐藏在光明辖区或顺义城区,且该人又
有前科,一般不会在社会或建筑工地等单位公开露面。
2002年1月21日晚上,一名群众向王亚斌反映,发现了路海峰的踪迹,可能隐藏在顺义区仁和镇杜各庄村某居
民户内。1月22日凌晨,王亚斌带领警区民警迅速赶往杜各庄村,却得知路海峰已于一个星期前搬走,去向不明,线索再次
断了线儿。
很快,又有一名群众向民警反映:“路海峰又在仁和地区胡各庄村出现了。”警方迅速出警将路海峰抓获归案。
经依法审查,路海峰刑满释放后,去新疆打工3个月,感觉生活很苦,又挣不到钱,于是重操旧业,夜晚作案,在幸
福东区、西辛北区、西辛南区、双兴东区、双兴南区、石园东区等处连续爬楼作案,盗窃现金、手机、BP机、商务通笔记本
、电视机、VCD机等财物,总计价值人民币50000余元。(赵德印张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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