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何筝)本周末,成都各中小学都将开学,家长们自然又开始关心学校收费问题。经成都市教育局批准,
今春成都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昨日出台。
课本预收款每学期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补;新建改建的学生宿舍按另外的文件(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成价行[
2000]553号文件)收取住宿费;义务教育阶段借读需由家长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审查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借
读学生缴纳借读费后,不再缴纳杂 费。
据了解,成都市民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和代管费,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人均
培养成本、运行成本和建设规格提出方案,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执行。其他区(市)县的借读费及调剂生收费标准,在低于城区
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学生中途转学、退学的,除书本费、住宿费及代管费按实结算外,其他已收费额如就读时
间未超过半学期全额退还;就读时间超过半学期不予退还。
成都市教育局有关领导强调,禁止学校另立项目收费和代收其他任何费用(如“空中英语”、代管班费、保险费等)
;各类辅导材料、参考书、学生学习用具应自愿购买;不得要求农村中、小学学生付费穿着统一校服;禁止举办面向在校学生
的各种收费补习班、超常班;学校不得以录取学生和改善办学条件等为由,要求学生家长捐资、赞助;捐资助学必须坚持自愿
原则,不准与招生、入学和考试成绩挂钩。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应酌情减免杂费或学费;对减免学杂费后还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可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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