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
家住重庆的李裕芬,十八年前,她的儿子被当地派出所派人从家中带走,几个小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了查清儿子的死因,她四处奔走、不断申诉,整整坚持了十八年。当地的司法机关也曾先后六次调查此案,但李裕芬儿子的死因仍然是个谜。
2001年2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向李裕芬下达了不立案通知书,李裕芬不服,再次提请复议。
李裕芬的儿子到底是怎么死的?为什么此案十八年查不清楚?为什么李裕芬直到今天仍不放弃申诉?2001年4月,《新闻调查》记者前往重庆进行了调查。
【调查对象】1、李裕芬死者范李之母2、新山村派出所所长3、杨晓渝原《重庆工人报》记者4、赵泽隆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重庆市政协委员5、黄荣昌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6、王厚德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7、戴鸿家重庆钢铁公司医院第三门诊部主任8、强显德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9、袁世东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法纪处处长
【调查者】
编 导:王猛
出镜记者:杨春
摄 像:陈强王忠新
录 音:李宏卫
统 筹:徐慨杜晓静
【播出时间】
首播: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2001年5月19日(星期六)21:15-21:55
重播: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2001年5月24日(星期四)16:20-17:00
【调查过程】
一、还是决定不立案
2001年4月23日,《新闻调查》记者来到山城重庆,当记者在大渡口区马王村的一幢居民楼里找到李裕芬时,她正在家中整理申诉材料。
记者:(这些材料)都保留了多长时间了?
李裕芬:保留十八年了。
记者:有关部门最近一次给您的答复是什么?
李裕芬:不立案的通知书。
记者:这个有吗?
李裕芬(出示不立案通知书):有。
记者:就是这个是吧?
李裕芬:就是这个。
记者:(念)“控告温世发等人伤害致死范李一案,决定不予立案。”――这是什么时候给您做出来的决定?
李裕芬:这个是4月2号送来的。
当李裕芬接到重庆市检察院不予立案复议决定书时,距她第一次向有关部门申诉已过去了近十八年。
记者:还是决定不立案,十八年已经过去了,您准备今后怎么办?
李裕芬:我还要继续打下去,我继续申诉,继续控告,我要告到底。我这一辈子就打这个官司了,我没别的想法了。
李裕芬今年已经69岁,18年前她还是满头黑发;由于丈夫早早去世,李裕芬靠修锁、配钥匙的手艺将唯一的儿子范李养大。
李裕芬:以前我再苦再累、再通宵不睡不眠我都心里很愉快、很高兴,我把我儿子盼出来以后,我的家庭苦也苦不了几年了。
记者:范李如果活到今天他该多大年纪了?
李裕芬:四十二岁。那我孙子都多大了?
二、几位民警拒绝采访
范李,1959年出生,生前是重庆市钢铁公司运输部职工,同时就读于重庆市刊授大学。1983年10月23日下午4点,重庆市钢铁公司房管处职工吴桂斌在李裕芬家查水表时与范李发生争执;离开范李家时,吴桂斌向派出所报案称范李打伤了自己,半个小时后,范李被新山村派出所民警带走。
李裕芬:我就哭,我就抓住铐子,我说:你不要铐他。儿子就说:妈妈你不要管,让他铐,我到派出所说清楚,我会回来的,我没有犯罪,我没有打人。
记者:派出所的这些人向您出示什么证件、什么手续没有?
李裕芬:什么都没有,就看他穿着干警服。
儿子被带走一个小时之后,李裕芬赶到了新山村派出所。
李裕芬:我走到派出所的门口一看,我就看见我儿子一个人侧身铐在一根长条凳上。我就喊他,我就老喊他。我说:范李,你怎么了?他说:妈妈我一身痛,他们打我。
随后范李被派出所指导员温世发、民警郑明孝和席惠泉等人带进审讯室,晚上10点左右,范李被送往重钢医院住院部,凌晨一点因抢救无效死亡。
记者:您认为儿子的死因究竟是什么?
李裕芬:是他们打死的,刑讯逼供。……为什么我要打这个官司?我是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讨一个公道,为了惩办凶手。
那么,派出所民警究竟打没打范李呢?
2001年4月27日记者前往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山村派出所,希望能采访到负责此案的派出所原指导员温世发、带走并讯问范李的民警郑明孝与席惠泉。
记者:想找一下郑明孝和席惠泉。
新山村派出所所长:请你到政治处,到分局去也行,这两个人在不在。
记者:都不在。
新山村派出所所长:都退休了。
记者:据我们了解席惠泉没有退休。
新山村派出所所长:席惠泉出去了。你到我们政治处去好不好?
第二天,当记者来到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时,采访要求又一次遭到拒绝。在重庆市采访的七天中,当年参与此案的几位派出所民警没有一个人愿意接受采访;记者了解到派出所指导员温世发和民警郑明孝已经退休,而审讯过范李的黄怡和席惠泉仍在新山村派出所工作。
三、死亡原因结论不一
为进一步了解范李死因的真相,4月27日,记者来到了重钢医院,找到了当天夜里到派出所接诊的医生戴鸿家。
记者:您经过初步诊断以后得出一个什么结论?
戴鸿家:我当时考虑是脑血管意外,我记不得了是左边眉骨还是右边眉骨――我记不清了――有一块伤,我看他意识完全丧失了。
重钢医院当晚抢救范李时留下的病历记载着范李入院时的症状和诊断措施,而这些症状和诊断措施符合戴鸿家医生的初诊判断;1983年10月24日凌晨,在经过三个小时的抢救之后,医院开出了范李死亡证明书。
记者:死亡证书――(念)“范李,死亡原因是脑出血。”
但是脑出血并不是范李死亡原因的唯一结论,10月24日上午,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在重钢医院组织了范李尸体的尸检鉴定。
记者对李裕芬:进行尸检的法医是谁?
李裕芬:当时不知道,后来我才知道是苏一中。
记者:是由哪个单位派来的?
李裕芬:公安分局通知市公安局,他就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法医。
目前仍在重庆市公安局任职的苏一中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但是记者在大渡口区公安分局找到了当年做尸检记录的强显德。
记者:我们如果能看到这份尸检记录,就是您执笔的?
强显德:当时的记录就是我做的。
记者:当时给范李下的死亡的结论是什么?
强显德:是因为服用了什么药物导致呼吸道堵塞死亡。
在范李死亡当天重庆市公安局所做的尸检报告中,范李的死因被鉴定为:服用了一种名为巴比妥的安眠类药物致死。
记者对李裕芬: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一个写的是脑出血死亡,一个写的是服巴比妥死亡。
李裕芬:是,我想过了,两个矛盾差距很大,所以我不服,我就非要申诉、告状,就是这么来的。
记者:您第一次找有关部门申诉是什么时候?您那时候多大年纪?
李裕芬:还没满五十一,我儿子刚死了我就申诉了。
1983年秋天,李裕芬关掉了自己开了好几年的修锁铺,开始了她的申诉之路。
四、尸检报告
儿子死后第二天,李裕芬来到重庆市区,找到市法院请求重新验尸。
记者:市法院的法医来过吗?
李裕芬:没有证明他不来,他要证明:是人找我我就来吗?我是对公不对私。他是跟我这么讲的。
李裕芬只好又回到大渡口区,找到儿子生前单位重钢运输部,希望能开一份尸检证明。
李裕芬:儿子单位不出(证明)。儿子单位说:你要证明的话就要问周局长,周局长同意我们才敢出证明,周局长跟我们打过招呼。
李裕芬提到的周局长是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此人如今已经退休,1983年时,他是范李案的主要负责人。
李裕芬:我说:周局长,我愿意自费。他说:我们的法医错了吗?完全是正确的。周局长就把我挡了,不准。
一个月后,在公安局的坚持下,范李的尸体在重钢医院火化,李裕芬甚至连儿子的尸检报告都没能看到。
记者:这份公安局的尸检报告有没有给您看过?
李裕芬:没有。他哪里会给我看?我叫他拿出来给我看,他根本就不给我。
那么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为什么不给李裕芬看尸检报告呢?
1984年,重庆市几家新闻媒体开始调查范李死亡一案。当时《重庆工人报》的记者杨晓渝曾经两次看到了那份尸检报告。她专程从外地赶到重庆向记者介绍情况。
杨晓渝:他的尸检报告我们拿出一看,当时只有胸腔、腹腔(的记录),没有颅腔(的记录),然而我们看当时的照片刚好是他的头部,额头那个部分有一个伤口,当时我们就提出这个质疑:为什么不对颅腔进行检验?
记者对戴鸿家医生:验尸的时候您在现场,您是否看到颅脑被打开过?
戴鸿家:按一般解剖规定,对死因不明者胸、腹、颅脑三腔都要打开。
记者:颅脑打开以后具体观察到的情况您有没有做记录?
戴鸿家:打开以后对异常变化都要做记录,如果没有异常变化就是“无异常”,都要有相应的记录。
记者对杨晓渝:您能肯定第一天没有颅脑记录?
杨晓渝:没有。第二次我们又去看,我们又想再复查一下,结果第二次去颅腔的报告就写出来了,但是它是在尸检报告的后面部分,写在后面部分,就是现加的,显然是现加的。
记者:您能为您这个发现负法律责任吗?
杨晓渝:我能够负法律责任。
记者没能见到尸检报告的原件,但是在杨晓渝当年复印的尸检报告的背面,记者发现了有关颅脑的内容:颅脑无异常,脑干无出血
记者对李裕芬:您后来是在什么情况下看到这份验尸报告的?
李裕芬:验尸报告是《重庆工人报》的记者和《重庆日报》的记者抄出来的,抄出来以后我就全都知道了。
就是在这份抄出的尸检记录中,也明确地记载着范李全身有大大小小八处伤痕。
李裕芬:我说我儿子的伤是怎么来的?我儿子是好好的人到派出所,走进去的,铐进去的,不到八小时派出所就抬出来了,全身是伤,那些伤是谁造成的?怎么来的?
记者对戴鸿家:范李的伤是怎么来的?
戴鸿家:在审查的过程当中突然坠地,有点儿表皮伤。
五、“服毒死亡这个结论我绝对不服!”
1984年4月,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做出了范李死因的调查报告,报告称范李当天在审讯过程中突然昏迷倒地,导致头部及全身其它部位出现了八处擦伤;报告中还指出,范李死亡当天,刑侦人员在李裕芬家中发现了一颗白色药粒,这颗药粒和范李的胃内容物化验后均含巴比妥成份。
记者对李裕芬:范李活着的时候服用过巴比妥没有?
李裕芬:没有。这个药的名字我们都不知道,药名都不知道。
戴鸿家:第二天到家里面去,我去了。当时在地面上好像发现了白色的药物。
记者:您既然去了,是不是您亲眼看见地上有白色的颗粒、白色的药物?
戴鸿家:现在那个情况记不清楚了,好像记得有照片。
记者看到了当时的刑侦人员在李裕芬家中拍摄到的唯一一张药物照片。
李裕芬:他说在我家里面捡到一颗药,我说:那个药谁签的名?我们都在屋子里边,谁看见了?
杨晓渝:按照规定,如果一旦发现现场有可疑的物证,必须要当事人来看这个物证,但是没有。
李裕芬对公安分局的结论不服,向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很快做出了维持公安分局结论的处理意见。
李裕芬:我儿子服毒死亡这个结论我绝对不服!
记者:您希望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答复:
李裕芬:如果说我儿子真是服毒,我要求他们把证据拿出来我看一看,我说我什么都不需要,只需要一张桌子,桌子里摆的东西就很说明问题了。
由于有关部门的解释不能让李裕芬信服,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李裕芬买回了大量的法医学专著。
李裕芬:《解剖学》、《人体解剖学》、《病理解剖学》、《法医解剖学》、《精神病理学》还有《药剂学》。
记者:这些书您买了以后看得懂吗?
李裕芬:我晚上不睡觉通夜看书,看了我就把它抄下来,我还跑到重庆医学院,那里边我找个熟人校对我儿子的死因。
经过一年时间的准备,李裕芬开始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再次申诉此案。1984年年底,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书面通知李裕芬:范李确实是因服用巴比妥药物中毒死亡。
李裕芬:越说还越把这个问题说得走样得不得了。他说我儿子吃了一两斤巴比妥――(这个说法)我的记录上有。我说:我的天哪!一两斤巴比妥从哪儿来呀?
范李究竟有没有巴比妥药的药物来源呢?1985年杨晓渝等记者在大渡口区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杨晓渝:这个药物是受国家控制的,当时我们就去问整个大渡口区的药房,有没有这个药卖?没有。就只有靠医院开出来,我们调查范李整个在医院看病的病历,病历上没有这个记载,因此他的药物来源就是一个问题。
李裕芬:这个是不是假象?这个完全是假象!捏造的、假的,拿出来说范李胃里面有巴比妥。
从李裕芬所在的大渡口区到重庆市区,大约需要半个多小时的车程,为了查清儿子的死因,李裕芬开始前往市区的各家有关单位。
记者:在重庆向有关部门申诉过多少次?
李裕芬:(去)重庆市的次数没有办法数了,我儿子死了以后我每天去,每天去。我可以说重庆市什么地方我都找完了。
记者:对您的这些质疑做出过回答没有?
李裕芬:我儿子是精神病人,精神病,服毒死亡――就是这么一句话。他也再不跟我谈其它什么了。我提出很多很多问题,我向他们说一千句话不抵他们说一句话。
记者:您就没想到过放弃?
李裕芬:我没有想放弃,我想一直打到底,我再穷、再困难我都要打到底,我一定要把这个事实说清楚,我想真理只有一个。
六、曾惊动了全国人大
1985年春天,在重庆申诉无望的李裕芬决定前往四川省省会成都,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诉此案。当时,重庆尚未成为直辖市。
李裕芬到达成都之后,首先找到了四川省公安厅。
记者:您那次去成都申诉觉得有把握吗?
李裕芬:那个时候我觉得有把握。我找它上一级,上一级我总觉得比下一级要公道一点,我是这么想的。我就没有想到,我去了以后他们一个电话就通了,就完全听下级的了,而且公安厅接待人员出来还跟我这么讲,他说:我们相信你干吗呀?我们相信公章!
李裕芬在成都跑了十几家单位,这些单位要么不肯接受她的申诉理由,要么维持了重庆市的结论。无奈之下,她只好回到了重庆。
李裕芬:那个时候我总觉得我承受不了了,我支撑不下去了,我不知道我要打这么多年,当时我是这么想:我实事求是地告状就会实事求是地查证、办案。我没有想到不讲真理。
由于李裕芬不断申诉,关心范李死案的人越来越多;1986年,当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著名劳动模范黄荣昌向全国人大递交了李裕芬的申诉材料。记者采访了黄荣昌。
黄荣昌:我感觉到奇怪,这么一件事情到市里也好、到省里也好,都是上推下、下推上,推来推去,推得她没办法。在人大常委会小组我发了好几次言。
记者:当时为什么要管李裕芬这件事情?
黄荣昌:因为我们是人大代表,就要代表人民的利益。
与此同时,重庆市十几家媒体的记者和一些知名律师写出了一份情况反映,呼吁有关部门重新调查此案。
杨晓渝:肯定那个案子不是百分之百正确,那么只要你勇于承担责任,勇于纠正自己的错误,我想人民群众也是会理解。
1986年6月,由四川省政法委牵头组织的省、市联合调查组来到了重庆。
记者:对1986年的联合调查组你当时抱没抱希望?
李裕芬:我当时抱了希望,我很信得过他们,我的希望当时是寄托在省里面,省里面应该公正一点,我是这么想。
1986年7月,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调查之后,省、市联合调查组宣布了调查结果,《重庆工人日报》的记者杨晓渝参加了当时的调查结果宣布会。
记者:这个联合调查组的成员有没有法医方面的专家?
杨晓渝:他们没有带法医专家来,没有带来。他们主要就是听取苏一中的介绍,苏一中就是做范李法医鉴定的。
记者对李裕芬: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是什么样的?
李裕芬:还是说我儿子是服巴比妥。
记者:范李死因的调查报告您看过没有?
李裕芬:没有看过,他们写什么我也不知道。
申诉了好几年,李裕芬甚至没有看到一份完整的调查报告;1986年夏天,李裕芬离开重庆前往北京,再次向全国人大递交了申诉材料。记者在北京采访了曾任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的王厚德,1986年时他负责全国人大信访工作。
王厚德:我觉得作为全国人大来讲应该对人民的人命关天的事认真负责任。
记者:全国人大接手这个案子的时候行使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力?
王厚德:是法律监督的权力。看了她的材料以后,觉得中间有很多疑问需要弄清楚,我觉得应该对她有个认真的交代。如果李裕芬申诉得没有理由,她理由不成立或者事实不成立,我们调查以后我们可以跟她讲清楚。
1986年夏天,全国人大派出调查组前往重庆。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实地调查之后,调查组写出了调查报告,调查组认为:本案存在着范李是否打人不能确定、范李是否患有精神病不能确定、范李是否服用了巴比妥不能确定和不能排除刑讯逼供的可能性等四处疑点。
王厚德:因此种种疑点证明这个案子不能根据当地同志说的是他在派出所服毒自杀。我觉得疑点很多,因此我觉得需要往下查下去,我就请有关部门包括四川省政法委他们实际调查一下,这件事情究竟是个什么事情?责任在谁?
在全国人大的督促下,四川省重庆市有关部门再次组织了对范李死因的调查。
记者:这些调查方面给全国人大做出的回复有没有能够正面解释全国人大提出的那几个疑问?
王厚德:后来他们也给我了些报告,但是没有充足的理由,也没有充足的事实根据来驳倒我们调查提出的几个疑问,所以这一直是个悬案。
在此后的十几年中,重庆市的有关部门前后六次调查此案,但每次的结论都和当初一样;而数十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先后十几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对范李死因的质疑。
记者采访了重庆市政协委员、西南政法大学的赵泽隆教授,他曾经在地方公安局、法院等基层司法机关工作过;1995年他开始研究范李的案件,并写出了一份研究报告。
赵泽隆:一个人就这么死了,到派出所以后就死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样依法办案,出现这样的问题该怎么解决?
记者:在您这么多年的法律工作中,您觉得这个案子是一个特别复杂的案件吗?
赵泽隆:要说又不是很复杂,但是因为人为的因素就搞复杂了。它有一个信谁的问题。法医的鉴定存在着这么多疑点,而医院的病历记载和诊断又符合脑损伤的临床体征和治疗措施,那么这二者就缺个专家鉴定,否定鉴定书、鉴定报告。
但是直到1998年重庆改直辖市之前,有关部门对范李死因的重新鉴定只是在1986年进行过一次,而就是这唯一的一次重新鉴定中,主持过范李尸检的重庆市公安局法医苏一中再次成为了主要鉴定人。
赵泽隆:按照惯例的话,如果重新鉴定要有个回避问题,原来的鉴定人不应该参加。
七、从黑发到白发
记者对李裕芬:是不是每次调查组下来您都会做很多准备,而且抱着一些希望?
李裕芬:是。我希望他们把我这个事情公道一点,实事求是嘛,要讲个真理嘛,我是这么想的,我说总有个真理嘛。……我完全没想到一直到现在,区里面的公安分局这个报告搞了这么多假,检察院、联合调查组、市委联合调查完全是走老路,一样,跟公安局的一样。一个报告掩盖一个报告,就这么来的。
杨晓渝:而且对我们提出的质疑的问题他们全部都是支支吾吾、避而不谈,完全采取回避的态度。
赵泽隆:他的儿子是怎么死的?到派出所好好的怎么造成死亡的?要有一个说法,客观、正确的说法。
王厚德:四川的一些人大代表,四川的一些法律界的人士不断地呼吁,可是始终推不动这件事,我就感觉很奇怪:李裕芬这么一个孤老婆子不断地申诉,最早李裕芬是满头黑发最后成了白发老太太,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儿子范李死后,李裕芬关掉了修锁配钥匙的铺面,十几年的申诉,使她欠下了亲友数万元的债务。1995年为了把官司打下去,已经是满头白发的李裕芬卖掉了自己和儿子住了十几年的老屋。
李裕芬:我没有这么想过――要是我知道打这么多年的话,现在我都很后悔我都不该告他了。我告下去了我就要告到底。
记者:我特别感到疑惑,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支撑着您走过这十八年?
李裕芬:我儿子这个问题我活着一天我打一天,他们这些搞假的人还是害怕,总有一天水清石头现,我是这么想,水清石头现,总有一天要把这个事情澄清。
1998年5月,重庆升级为直辖市,李裕芬再次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
李裕芬所在的大渡口区距离市中心大概有近一个小时的车程。十八年来,为了弄清儿子的死因李裕芬不但日复一日地往返于大渡口区与市区之间,甚至几十次前往成都和北京,而包括重庆市检察院在内的有关单位也先后近十次调查此事,那么,为什么直到今天范李的死因依然是个谜呢?
记者对李裕芬:我们来(重庆)之前看过您的一张照片,那时候头发还是黑的,您什么时候发现头发是白的了?
李裕芬:我开始几年头发都不白,后来就逐步逐步地白得不得了,白得没有办法了。没有好好地休息过,一天我就动我的脑子:一个就是上访,二一个回来就要动笔写东西,第三个还要安排生活,自己还要吃饭。后来我又想,我这一生我就想把悲痛化为力量,我就这么一个想法了。
记者:可是您想到过没有,今年已经69岁了,总有一天您可能路也走不了了、话也说不清楚了,到那一天您连打官司的能力都没有了,那怎么办?
李裕芬: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要申诉一天,总有一天总有个水落石出。
记者:十八年后的今天对儿子出事当天的情形您能否回忆得真地清楚?
李裕芬:整天都在我脑子里面,整天我都在考虑他这个官司怎么打,晚上我做梦都梦到这些事,这个事情是我一辈子也忘不掉的。
记者:您还能回忆得起来儿子死之前跟您说的最后一句话吗?
李裕芬:我到派出所去的时候他在那里半昏迷以后,我把他喊醒了扶起来,我就问他,他说:妈妈,他们打我,我一身痛。
检察院法纪处处长:“我认为这个案子已经穷尽了,已经穷尽了,检察院无法查清。”
1998年重庆改为直辖市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开始了长达三年对范李案件的重新调查。那么,这次调查能否回答李裕芬和关心此案的人们对范李死因的质疑呢?
记者采访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法纪处处长袁世东,他1998年开始接管此案。
袁世东:我们有的同志从开始办案起已经退休了,办到退休还是办这个案子。她的头发告白了,我们的人也办老了。
记者:对这起案件进行重新鉴定的基础是什么?
袁世东:是依据两个-:一个,当时通过尸体检验提取的一些物证;第二,就是要根据调查人员现场调查、访问得到的东西。
记者:李裕芬也好,有些人也好,对这二者的基础都产生了怀疑,我们还能把这二者作为重新鉴定的基础吗?
袁世东:根据我们现在调查,尸体检验有违反程序的东西,明显违法的我们还没有发现。
记者:但是有人亲眼看见过这个尸检记录,这个人看见的时候尸检记录上面并没有记载对颅脑的记录,但是当她第二次又看到这个尸检记录的时候,发现对于颅脑的记录补充在背页上。
袁世东:我们把这个问题搞清楚了――他是一个实习生,他在记录的时候主刀医生在开刀,他漏记了内容。当时苏一中,就是刑警大队的法医,他是主刀医生,他看到记漏了,他亲自把它填上去,当时和现在我们都认为这是正常的。
记者:当时公安部门在范李家提取药物的时候最后做的笔录没有请范李的母亲李裕芬签字,也没有让她过目。
袁世东:当时是什么原因她没在场,这个现在我们没有查清楚。
记者:据我们了解,范李生前从来没有从医院里开到过这种药物。
袁世东:对这个问题我们做了专门调查,现在没有搜集到它的来源。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范李――这个药你在什么地方买的?但是他死了。
记者:各方的疑点据我简单地归纳,我觉得都集中在一个地方,就是范李好端端地进了派出所,但是几个小时之后就已经处于昏迷状态,然后就死去了,这几个小时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袁世东:现在根据我们调查的证据看,只能说没有证据证明派出所的人使用暴力或者使用外力将范李打死了。
记者:但是那个伤口……?
袁世东:他身上的八处伤,但是伤的性质是轻微伤、非致命伤。
记者:还是有疑问,但是这个疑问又解决不了,无法回答?
袁世东:证据的搜集上,由于时间太长了搜集上有问题,这是一个;第二个就是这个案件死因不明。我们不惜在北京请了十个专家,十个专家,还是做不到惟一的决定,服巴比妥中毒死亡的可能性大。否定了当时四川省做出的有精神病的结论,还有一个就是不排除原发性的脑干损伤,就是外伤。没有惟一性的结论。
虽然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新一轮的调查未能完全回答范李之死案件中的所有疑问,但是这次调查没有像以往历次调查那样做出服毒是范李死亡的唯一原因的结论。
记者:是不是也可以这样理解:在咱们所做出的可能造成范李死亡的这两种结论中,可能这样,可能那样,必居其一:或者是服巴比妥自杀身亡,或者是外伤引起的脑出血死亡?
袁世东:就是或然性。
记者:如果进一步调查下去,排除其中的一种这个难度大不大?难在什么地方?
袁世东:通过六次调查,还有我们这次调查,我认为这个案子已经穷尽了,已经穷尽了,检察院无法查清。
记者:这种没有确定性的结论是不是很常见?
袁世东:这个常见。有的是疑案,这个世界上的疑案、人间的疑案挺多。
记者:范李这个案子就是疑案之一?
袁世东:应该是吧。有的东西,世界上每一件事的成因都要把它搞清楚可能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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