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今年春节对于巢湖市烔炀镇农贸市场的个体经营户孙哲来说是灰色的。他说,2月9日,他替邻居家救火不幸
摔伤了腿,但事情发生后,5000元医药费至今无着落。孙哲在烔炀农贸市场经营小吃生意,2月9日下午3时许,市场内
的经营户马大保突然指着他家隔壁的二楼大叫“着火了”,与孙哲家仅一墙之隔的邻居刘某家的二楼冒出了浓烟,但刘某家铁
锁把门。看到情况危急,孙哲当即一边叫家里人打“119”报警,一边向刘某家跑去(刘某家人平时上午在市场内经营日杂
百货,下午住在离市场约500米外的家中),通知完刘某家人后 ,他又小跑着回来,找出家里的长水管接到自来水龙头上,
然后扯着水管翻过自己家二楼的窗户,准备到刘某家救火,谁知就在他翻过窗户后,脚下的石棉瓦难以承重,瓦面被孙哲踩穿
了一个洞,整个人从二楼掉了下来。当晚,孙哲被送到巢湖人民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左腿髌骨骨折,至少要卧床半年静养。
孙哲的妻子说,孙哲在2月19日就出了院,因为他几天的医疗等各项费用就用掉了5000多元,他担心再住下去
经济负担会越来越重。回到家后,孙哲想,毕竟自己是为了帮助刘某家救火而受伤的,刘某一直没有去医院看他让他很心寒。
一直到昨天上午,就在记者前去采访之前,刘某夫妇终于上门来探望了,一来进行慰问,二来委婉表示,家里失火,本来就带
来了很大损失,因此,孙哲的医药费他们无能为力。烔炀派出所副所长杨午松对于孙哲的见义勇为之举十分赞赏,他说,刘某
家失火的原因已查清,是因为用电不慎所致。目前,烔炀镇有关方面正准备着手调处此事。孙哲说,不行就打官司,不为了钱
,而是为了出口气。据高级律师王亚林先生介绍,像孙哲遭遇的这种情况,《民法通则》有相关规定:“因紧急避险而造成损
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鉴于此,孙哲对官司充满信心。(本报记者孙峰许烽城文并摄)孙哲的爱人正在
护理受伤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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