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英通讯员李颖)深圳市正加紧组织起草《深圳经济特区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预计今年年底可正式颁布实施。这是记者昨日从深圳海事局召开的2002年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悉,深圳港去年完成港口吞吐量6642.5万吨,集装箱处理量507.64万标箱,居世界第八位,进出港船舶12.4万艘次,是全国外轮进出最多、国际班轮航线最多的港口。随着中 国加入世贸组织,航运业的发展将更为迅猛,预计2005年深圳港到港船舶将达到130789艘次。船舶数量和吨位的大幅增加,使潜在事故隐患的数量和危害性也相应在增加,给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带来巨大的压力,海上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由于深圳至今仍未有一部能结合深圳水域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综合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或规章,这给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也与深圳港口城市的地位不相称。因此,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立法,科学、合理地使用深圳有限的通航水域,依法整顿海上交通秩序,保障海上交通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依然任重而道远。
据了解,该条例将包括总则、船舶、安全保障、救助打捞等多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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