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2月23日电(记者高友清张先国)湖北省政府近日决定,从今年始,全省不再评选经济综合实力“十强
县市”,改为建立地区信用环境等级评定制度,将各县市的信用环境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促进各地区优化投资环
境。
据多次直接参与评定经济十强县市工作的湖北省统计局综合处分析,过去评“经济十强”容易引起各地攀比,导致虚
假统计数据出现,且100多个评价指标主要考察的是地方经 济总量,未能充分反映经济质量。
去年底,湖北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信用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决定由省银行业同业公会牵头成立地区信用
环境等级评定委员会,评价指标由不良贷款占贷款余额的比例、企业逃废债金额占不良贷款的比例、规范改制企业户数占改制
企业总户数的比例、贷款利息实收率等四个定量指标和不良贷款降低比例等动态指标构成,对等级较低的县市实现金融同业制
裁,对信用环境等级较高的地区,金融机构要切实改进金融服务,省级商业银行要在以资金为主的金融服务手段上予以重点倾
斜。通过种种奖惩办法净化信用环境,规范信用秩序,促进全省经济和金融的协调发展、共同繁荣。(完)
多多精彩短信5折起,还有精彩海南游、机票、手机、MP3等着你
1000首短信点歌带去你真挚的祝福! 个性图片、铃声,新年好心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