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年新春本市烟花禁放违规现象增多,本报今起对此问题深入探究
编者按:据公安部门统计,除夕至初八,全市共查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61起涉及285人,依法行政拘留22人、罚款6人,批评教育257人。这是自1993年本市实施禁放以来春节期间查处非法燃放起数和人数最多的一年。正月十五将至,市禁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区县下发了《关于加强正月十五禁放工作的通知》,如何解决禁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本报将推出连续报道——
本报记者刘慎良报道昨天,记者采访了春节期间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5位年轻人,他们都知道本市禁放规定,很清楚在禁放区燃放是非法行为。问及“为什么还想这么做”?记者发现有3种心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第一种心态是无所谓,放爆竹并非去偷去抢,不算事儿。昨天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治安管理总队的负责人,据他透露,最近有关部门进行了一项调查,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者大都存在侥幸心理:在禁放区,认为警察只要没抓住自己的手,哪怕我站在边上,警察就没办法。一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女孩子说,她住在石景山,三十儿晚上快到半夜12时,就同男朋友一块溜到楼下去放了。“不过是放放爆竹,没偷没抢,算个什么事呀?”其神情似乎告诉记者,这么问本身就是多此一举。
第二种认为“抓禁放不过一阵风”。有些城市已经由禁放变成限放了,北京不会例外;而且法不责众,多我一个没关系。市局治安管理总队的同志表示,在他们查处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当中,持有这种逆反心理的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且某些媒体的文章评论这些现象时,不是站在公允的角度,客观上造成了负面影响。
第三种心态是存心恶作剧,看看警察管不管。记者采访到一个10多岁的男孩子就是这么想的,他曾在胡同口点响了一挂鞭炮,就站在对面的路灯下,一心想看警察来不来,怎么处理。这些孩子做这些事情,连家长都不知道。
据市治安管理总队负责人介绍,出现这些现象,主要是个别群众心态不健康,“有什么烦什么、没什么想什么”。目前北京依然坚持“口子不开,力度不减,禁放区管住,非禁放区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他提醒那些燃放烟花爆竹者,不要认为这是件小事,而给自己和别人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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