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厦门二月二十四日电(记者杨伏山)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完善立法机制,实行开门立法,确保立法的民主性
、科学性和公正性,使立法工作确实代表民众的根本利益。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秀记今日在该市十一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称,该市立法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不断提高立法
工作的透明度。每次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前,将列入会议议程的法规草案在媒体和市人大网站上公诸于众,并召开各界人士座
谈会、专家论证会等 广泛听取意见;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时,还邀请相关人大代表列席、欢迎公民申请旁听审议。
去年该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厦门经济特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条例》这一与民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时,广泛征
求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意见,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发挥特区立法先行先试的精神,进行多项改革尝试,使原本社会各方
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该草案,最终因较好地维护了经营者、驾驶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而获得圆满的结果。
据了解,为充分和广泛听取民意,该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在市人大网站上开设主任电子信箱,拓宽反映民意的渠道;去
年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收到民众来信一千七百余件,均按“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要求督促专人负责承办,认真研究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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