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市城区的有线电视用户,现在不知该向哪里交费。因为2月1日资阳市广电局和其下属的广电网络公司之间
发生流血事件后,市政府已经下令暂停收取收看费。
2月22日,记者得知,资阳市广电网络公司2月1日被打伤的12人中,有5人仍需住院治疗,其中1人已被公安
机关鉴定为重伤。
该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打人事件是公司的上级、资阳市广电局个别领导组织的,目的是尽快取得公司的经
营权。2月1日中午,记者获悉,数十名身份不明者手持铁锤、钢筋等进入资阳广电网络公司的办公室。
当日下午4时30分,记者赶到资阳,事发现场早已被当地公安部门封锁。下午5时,封锁解除,记者进入事发现场
,看见铁皮做成的大门已被铁锤砸出大坑,一楼办公区的办公桌横七竖八倒在地上,玻璃碎片满地都是,经理办公室的木门被
钝器戳出了6个窟窿,砖头也随处可见。
据当天值班的广电网络公司保安队长刘德全介绍,2月1日上午11时刚过,二三十名统一身着米黄色西服的人用铁
锤等强行砸开公司的铁门后,冲进来见人就打,见东西就砸,一时间砖头横飞。员工想从后门逃走,但后门也被堵住。整个过
程持续了约30分钟,直到公安民警赶来才结束。
2月1日下午,记者在资阳第一和第二人民医院分别见到了广电网络公司的伤员:陈于,35岁,头部遭重创;黄礼
军,31岁,昏迷;周利君,头部近右耳处被钢钎戳伤,脑浆流出,一直昏迷,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公安机关鉴定其为重伤
。
记者2月22日向资阳市雁江区公安分局了解此案侦破情况。负责接待的政办室刘主任说,抓住了几个行凶者,还有
一些在逃,其中可能有市广电局的人。
在记者的追问下,他表示,凶手们的身份其实已经确认,但目前不能透露。因为此案涉及经济矛盾,公安民警只是办
案,不便发表评论。
他说,市广电局同广电网络公司的经济矛盾由来已久,当地路人皆知。事发当日中午,自己作为机关干部也曾被派去
增援现场,以便迅速控制局面。
记者随后找到了市广电局副局长韩德洪。他说已经接到市政府的指示,暂不能对外披露情况。他建议记者采访市政府
去年上半年组建的理顺资阳广播电视有关问题工作小组。
在该工作小组副组长、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长廖思友处,记者看到了一份资阳市政府2001年11月27日印发的公
函,请新闻单位在资阳广播电视有关问题尚未理顺前,暂不报道,以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记者问,政府发布公函的用意是维护社会稳定,可随后的群体性事件却并非新闻报道引起,而是作为政府部门之一的
广电局上门与广电网络公司发生冲突,工作小组有没有预料到?
廖副局长回答说,全部情况我可以给你们讲得清清楚楚,但是暂时不能接受采访。
据资阳市广电网络公司介绍,这家公司是1997年由原资阳市广电局组建的内部股份制企业,公司的发展促进了城
乡有线电视网络的发展,弥补了地方财政对广电和农村广播建设经费投入的不足,曾被四川省广电系统总结为“资阳模式”在
全省推广。
1998年8月资阳行政区划调整后,新组建的广电局拿走了广电网络公司的印鉴、证照和账册,剥夺了企业自主经
营权8个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股东们的强烈要求,将广电局告上法庭。
经法院调解,1999年3月,广电局归还了公司的印鉴、证照和账册,恢复了公司的自主经营权。
1999年5月,广电局发文变更公司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两位法人代表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和上诉,最终经四川省
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了广电局的这一行政行为。
2002年1月,资阳市政府研究决定,网络的产权、经营权和管理权必须掌握在国家手中,依照国家规定,由广电
局收购广电网络公司的私人股。
广电网络公司的负责人员说,公司发起时的总股本是666万元,其中私人股本占356万元,个人股东们服从政府
决定,1月底私人股本收购工作接近尾声。广电局1月31日发布公告,请资阳城区的有线电视用户改向广电局指定的银行交
纳收看费。
由于广电网络公司几年来成长迅速,总资产已远不止666万元,加之公司为了业务发展借了一些债,因此公司的领
导层希望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束,保证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后再与广电局做交接工作,因此不同意改变收看费的交纳。他们认
为,广电局2月1日的行动是想让公司彻底失去收费的能力,以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
广电网络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打了个比方,公司起步时就像座茅草棚,现在已经发展为漂亮的楼房,而广电局只想用买
茅草棚的钱得到楼房,当然得不到公司的支持。
从记者多方搜集到的资料可见,对流血事件的说法双方是各执一词。资阳市广电局的文件说法是,2月1日广电网络
公司拒不配合交接工作,开展有预谋的“暴力抗法”。真相还需司法机构来确定。
广电网络公司的人说,公司原本效益不错,曾经有过上市的计划,如今想都不敢想了。
(原载《中国青年报》2002年2月26日作者:闵捷、王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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