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下月起取消暂住人口管理费、外地劳务人员跟踪服务费、城市人口增容费
本报讯(刘超明 庄芳)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3月1日起,我市将取消暂住人口管理费、外地劳务人员跟踪服务费、城市人口增容费。每位外来务工人员每年可减轻负担180元,全市可减轻社会负担1.2亿元。
为贯彻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市物价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出了《关于取消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宣布取消外来务工人员有关收费。
此次取消的收费项目有:原每人每月16元的暂住人口管理费,原每人每年48元的外地劳务人员跟踪服务费。原每人1万元至1.5万元的城市人口增容费也一并取消。
保留价格调节基金每人每月5元,由公安局代征,使用基金票据。开征暂住证工本费,每证5元。
《通知》还规定,原收费单位应在3月15日前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到市财政票据管理所办理票据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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