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方舟)经过两次职业病检查,被原商洛地区卫生防疫站确诊为尘肺的山阳县王长文等32名民工,昨日向省高级法院递交了集体起诉状,要求洛南县陈耳金矿承付医疗费、误工收入以及丧葬费等1274万元。据了解,这是我省迄今为止最大的民工群体人身损害索赔案。
王长文等32名尘肺民工诉称,从1992年至2001年,他们先后到洛南县陈耳金矿打工。 由于该矿违反国家防尘作业的有关操作规程,未采取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并未对民工进行年度体格检查,致使原告遭受不同程度的肺功能损伤,分别患有一期、二期、三期尘肺,绝大部分已达重度损伤程度,其伤残分别为二级至七级,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严重损害了原告的人身权益。秦吉友、杨桂成已经分别于去年11月、12月死亡。
为了维护原告的健康生存权,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民工们要求洛南县陈耳金矿承担医疗费、误工收入、生活补助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以及丧葬费等共计1274万元。省高院立案庭庭长何叔谋对此案特别重视,要求民事立案组尽快审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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