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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近百人大代表穷追不舍 8年沉案真相大白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2月27日03:18 中国青年报

  —起本来很普通的刑事案件,因事涉公安机关是否刑讯逼供而久拖不决,死者家属不断上告。此案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从1994年起,全国人大代表张瑞璋、姚秀荣等近百名全国人大代表,年年为此事提出议案,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查处此案。这一届代表卸任了,又交待给下一届代表,历时8年,不屈不挠,终于使这起在当地家喻户晓的“南阳第一命案”真相大白。

  32岁的转业军人赵东升在手术台上停止了呼吸,最后的话是:“派出所……狠……跪……打头”

  1992年12月8日晚,大约七点多钟,正在家里忙着干家务活的张娟,忽然听到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张娟开门后,见是和丈夫赵东升一块去桐柏县出差的同事刘杰。便问:“你强哥(赵东升的小名)呢?”刘杰说:“我强哥不得劲,在外面车上。”并说,刘阳(和赵一块出差的另一位同事)喝了点酒,在那儿惹事了,判咱们没理,还挨电警棒了!

  张娟急忙冲到门外的汽车旁,看到丈夫赵东升在车座上,头低着,双眼闭合,一句话也不说。张娟摇晃着丈夫的手连声问:“咋啦?东升!”赵东升“嗯”一声,仍低着头,未讲一句话。

  急赴职工医院。门诊医生看病情严重,让住院治疗。

  整个晚上,张娟一直守护在病房里。据张娟向记者回忆,她当时注意到,赵东升头发上沾有白灰,上身的夹克袄上也沾满了白灰,下身穿的裤子臀部被严重磨损起毛,带有白灰擦痕。

  张娟反复地大声追问丈夫:“你们这次出差到桐柏,到底咋着了?出啥事了?”

  问了好几次,他才费力地用含糊不清的声音断断续续地迸出:“派出所……狠……跪……打头……”再也没往下说。

  第二天下午2点多钟,赵东升突然开始躁动不安,整个上身不时忽地坐起,两只胳膊来回摇动,口里不停地发出“喔啦”、“喔啦”声,但双眼始终没有睁开。

  家人赶紧把赵东升转往河南南阳地区人民医院。经医生检查眼底,初步认定右脑出血,立即送往CT室扫描。刚上机台,赵东升就大口喘气,呼吸困难,面色青紫。经抢救无效,于当天(12月9日)下午4点停止呼吸。

  一小时后,赵所在单位南阳地区汽车运输公司供应处向桐柏县公安局报案。10日下午,桐柏县公安局派来一位法医,会同地区公安处法医,对赵东升尸体进行了初步检验。第二天上午,两位法医在有赵东升战友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了全面尸检。

  当死者的衣服被剪开后,人们看到其下肢、后背、腰部等处均有大块青紫伤痕,双臂呈紫红色,并有点状伤痕,疑为警棍电击所致。解剖头部时,人们看到死者右侧颅骨凹陷,有两道裂缝,锯开后颅内有5-6平方厘米血块。透过颅骨上的裂缝,能清晰地看到阳光。

  在尸检过程中,当地一家电视台的记者曾经要求进去摄像,但被法医制止。他们说:“公安局有人照就中了。”死者家属要求看尸检结果,也被拒绝。

  与赵东升一同出差的一位同事说,刘阳和刘杰二人因故与当地人发生纠纷,双方发生厮打,后来,刘阳和赵东升因此曾被带到桐柏县城关派出所。刘阳还亲口对别人说,在派出所曾听到赵东升“哎呀”、“哎呀”的惨叫声。

  身体健壮、曾参加过自卫反击战并立功的丈夫,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了,张娟实在无法接受这个现实。赵东升临终前的那句话也一直在她耳边回响。张娟认为,这是赵东升留下的最重要的证据,他是被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的人刑讯逼供打死的。

  12日晚,赵的亲属写了一份诉状,指控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及该所三名治安员在审讯赵东升时将其殴打致死。手执诉状,他们赶到原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南阳分院报案。

  接到诉状后,南阳检察分院立即着手调查此案,并派法医再次对赵东升的尸体进行鉴定,认为赵东升系钝性物体打击致颅脑损伤死亡。也就是说,他是被人打击其头部后死亡的。1993年春节前后,有关办案人员初步证实,赵东升死前身上的白灰来自桐柏县城关镇派出所。

  但随后,案件的进展就越来越慢了。一些曾态度和气的官员脸上也渐渐没了笑容,变得爱答不理起来。而个别本来敢吐露一些真实情况的当事人也噤若寒蝉。

  “我是人大代表,老百姓人命关天的大事,怎么是闲事?”

  就在赵的家人几乎绝望的时候,几位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伸出了援助之手。其中第一位便是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南阳畜牧站的研究员张瑞璋。

  1993年9月的一天,传达室的师傅说,门口有三个人找你。张瑞璋刚到门口,年龄最大的老人竟扑通一声跪下了。张瑞璋慌忙扶起老人说:“老人家,有什么事您慢慢说,我一定尽力帮忙。”

  在张瑞璋的实验室里,老人只说了一句话,“我叫赵杰振,我儿赵东升没有死在杀敌的战场上,却死在了自己人手里。”就呜咽着再也说不成话了。张瑞璋赶紧拿来毛巾,让老人擦泪。赵杰振向这位全国人大代表反映了赵东升之死的经过。

  1992年12月7日晚,南阳运输公司职工赵东升和同事刘阳、刘杰等人送货至桐柏县车站。晚饭后,在苏区宾馆门口,二刘因故与当地女青年孙杰、潘静发生吵骂,进而厮打,当地人陈淮峰、吉小红、刘军等人先后参与其中;赵东升上前拉架亦卷入厮打。后来,城关派出所几名工作人员赶到,将刘阳和赵东升带往派出所询问。

  据刘阳反映,在派出所时,他曾听到赵“哎呀,哎呀”的惨叫声。第二天凌晨,赵东升从派出所出来后,始终不说话,头勾着,眼闭着,走路还需要人搀扶着。其头发上,衣服上,鞋上沾满了白石灰,左手腕处有大块青紫色淤痕。此后,赵东升不吃不喝,并多次吐出类似酱油状的流体物。12月9日,赵东升回到南阳后死亡。法医鉴定死因为“钝性物体打击致颅脑损伤死亡”。

  群众的哭诉和信任,使张瑞璋感到了莫大的责任。在详细了解了有关情况后,1993年10月下旬,张瑞璋把此案向南阳地区人大法工委进行了反映;1994年3月,一年一度的全国人大会议在北京召开,张瑞璋把赵东升一案的材料带到北京,并联合其他16位人大代表递交提案,要求有关部门尽快侦破此案。

  1993年4月15日,在地区人大工委的组织下,有关部门就此案专门召开会议,并邀请张瑞璋和另一位南阳籍的全国人大代表贾宝珍参加。会上,有关部门说,经过调查,他们没有发现公安干警有刑讯逼供现象,赵东升的死是在进派出所之前的斗殴中所致。但因当时天黑人多,暂时找不到殴打赵东升的凶手。张瑞璋表示,赵案仍有不少疑点,希望有关部门派得力调查组重新立案调查,公开死者尸体解剖调查结果,尽早结案,给家属作好安排。

  此后,张瑞璋和贾宝珍每隔一段时间,就去有关部门催促此事。他们以为,这样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很快就会解决。谁料想一年下来,不但案件无任何进展,1994年7月5日,此案的重要证据———赵的尸体却被火化了。一位领导甚至对他们说:“你们管这闲事干啥!”张瑞璋当即回击:“我是人大代表,老百姓人命关天的大事,怎么是闲事?”

  1995年1月,正当张瑞璋准备再次提出议案时,一场意外的车祸使张瑞璋骨折、卧床不起。眼看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就要召开,自己的伤势却不见好转,急得她躺着写了一份要求尽快解决赵东升一案的议案,托另一位南阳籍代表贾宝珍带至北京。自己则每天与贾宝珍通电话,询问建议结果。

  在议案中,张气愤地写道:“人死了,总要有个交待,这是人之常情,也是起码的要求,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再次建议:1、速派得力调查组重新立案调查。2、公开死者尸体解剖化验结果。3、查明强行火化尸体的原因。4、尽早结案,给家属作好安排。”

  在不断提出议案的同时,张瑞璋还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走访调查。在全国人大和河南省主要领导的关注下,此案开始有了进展。桐柏县城关派出所有关人员承认,在讯问时,曾有人对赵东升进行了殴打。

  1996年春,在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张瑞璋再次联合16位人大代表提出赵东升案。并把赵案的有关材料直接交给当时的河南省委书记李长春。李阅后十分气愤,

  当即批示:“人命案一定要依法追究,否则,怎能平社会之愤,怎能树立司法机关形象。请组织研究,想尽办法,予以攻克。”

  根据省委领导的批示,河南省检察院、南阳市检察院、桐柏县检察院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赵东升一案重新进行了调查,并取得突破性进展。

  6月30日,联合调查组出具的调查报告显示,第一现场陈淮峰打了赵东升,后在派出所,赵东升又遭到治安员胡伟的毒打。听到赵东升的死讯后,陈淮峰、刘军等5人订立攻守同盟,都不许说那天喝了酒,拿棍子打过人;而胡伟因害怕事情泄露,还专门买了4条烟,分别送给当时在场的刘长献、丁发奎等人,请他们多多关照。这也正是司法机关起初调查时无功而返的一个重要原因。

  谁料没多久,办案单位又放出话来说,案件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因“时过境迁,难以查清”。此后,案件又被束之高阁。对这样的一个结论,张瑞璋是不能够接受和容忍的。

  南阳市有关部门的不负责任,使张瑞璋产生了极大的愤怒,她说,豁出去代表不干,也要把此事管到底。

  我们告了8年,从中央到地方,找了多少领导,现在还是没有结果。那普通的老百姓谁还敢告状?到哪里去告?”

  1996年11月27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人大代表提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就南阳赵东升案向省检察院提出质询。

  上午8点会议开始,焦作籍的人大代表姚秀荣首先发问:“检察长,中国有句俗话,狗死了,主人还找找,赵东升被打死,至今凶手下落不明,你们认为有无弄清的必要?”

  参加会议的一位副检察长表示,时过境迁,实在难以查清。

  姚秀荣接过话反问:“赵东升如果是你们的孩子,你们会不会查清?打人的当事人一个没死,为什么查不清?”

  会上,张瑞璋还把赵东升死时的照片拿出来让大家看。这位年近60的老太太指着照片,激动地问:“江检察长,此案累计4年,至今没有解决,我想问问,什么时候能解决?桐柏县公安局是打人的单位,为什么还让他们参与办案……”

  质询会从上午8点一直开到11点。会后,省检察院的江副检察长深有感触地表示:“我干了这么多年检察长,还没遇到过这么厉害、这么有水平的人大代表,今天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教育。在我为官这任,一定努力办好此案。”

  1997年1月,由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共20多人组成的专案组进驻南阳,对此案进行重新调查。调查结果认为,这是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迫于压力,桐柏县公安局终于对此案立案侦查。随后,又没有了消息。

  案件久拖不决,张瑞璋面临的压力却越来越大。一位过去对她十分尊重的市委主要领导,有几次见到她都爱答不理的,有几次干脆直接转身离去。张瑞璋隐隐约约感到了压力。可是,当一旦面对赵东升一家老小充满期待的面孔,张瑞璋又觉得应该坚持下去。“群众选你当人大代表,你却连这点事都弄不明白,还当什么人大代表?”

  为了把此案监督到底,1996年在郑州的一次会议上,张瑞璋找到和她一样正直泼辣、敢说敢为的焦作籍人大代表姚秀荣,希望她也参与监督此案。姚秀荣今年48岁,十几岁开始就一直在焦作起重机械厂当刨车工人,曾多次荣获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周围的同事对她的评价是,“办事风风火火,好打抱不平”。

  作为第八、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姚秀荣因多次为普通群众仗义执言,而在当地享有盛誉,群众亲切地称她为“平民包公”。她最有名的一句话是:“要说,要说,不说不中。”

  1997年3月,在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张瑞璋、姚秀荣等16名人大代表,又一次联名提出议案,要求查清赵东升案件。会后,张瑞璋又专门嘱托姚秀荣,“如果我下届不当全国人大代表了,你一定要继续监督此案,为百姓鸣冤”。

  1998年全国人大换届时,张瑞璋、贾宝珍双双落选。她们两人的落选,使姚秀荣更感到这副担子的沉重,但这也更激起了这位工人代表坚持到底的决心。她果然不负所望,不仅连续4年与33名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就赵东升案提出议案,而且多次给有关部门领导写信,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为案件奔走呼吁。

  但此后,案件仍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从有关部门的回复中,姚秀荣知道,案件被分为在苏区宾馆挨打的第一现场和在派出所审讯的第二现场。在第一现场殴打赵东升的疑犯陈淮峰在逃;第二现场刑讯逼供造成赵东升死亡的可能性也被排除。案件的侦破工作又陷于停顿。

  但姚秀荣并不泄气。针对有关部门答复的第一现场凶手陈淮峰不知去向,他没有父母、兄弟,无线索可找的结论,姚秀荣又3次坐长途汽车到案发地桐柏,就有关犯罪嫌疑人的去向进行调查。结果查证陈淮峰不仅母亲还在,还有姐姐,他的一位亲戚还是县直某局领导。

  人大代表们愤怒了,1999年元月,在姚秀荣的建议下,33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发出了反映案件查处情况的特快专递。“当时,一封特快专递的价格是38元,但确实引起了领导同志的重视”。姚秀荣后来告诉记者。当年的5月17日,在公安部的直接催促、督办下,曾参与殴打赵东升的犯罪嫌疑人陈淮峰在深圳落网。

  然而过了一年多,有关部门还是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陈淮峰的罪定不下来。“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人命案上踢起了皮球。”姚秀荣气愤了:“如果凶手是陈淮峰,就尽快起诉;如果不是陈淮峰,就放人另查凶手,这样含含糊糊,何时能了结?又怎么能让人服气?”为了催办此案,姚秀荣每隔十天半月,就要到郑州问一次结果。为了节省几块钱路费,每次出门去郑州或南阳,她都是坐价钱较低的普通客车。碰到夏天气温高时,身体较胖的她总是热得满头大汗;有时去晚了,碰到下班,她就捡张报纸铺在地上,坐在那儿等人家上班。

  赵东升的家人知道此事后过意不去,姚秀荣说,我苦我难,你们比我更苦更难,起码有关部门不敢把我推出门外。我多跑跑,你们的日子就会好过一些,案件就会早一点有个结果。2000年3月,在全国人大九届三次会议上,姚秀荣再度联名33位全国人大代表,就赵东升案提出批评建议。在会议发言时,姚秀荣激愤地指出,从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始(当时赵东升的家属并不知道此事),近百名人大代表年年就此事提出议案,全国人大及有关部门也一次次批复督办,可到了河南、南阳,有关部门一次次调查,却始终没有一个明白的说法。“现在,已经不是受害人家属在告状,而是我们人大代表在告状。我们告了8年,从中央到地方,找了多少领导,现在还是没有结果。那普通的老百姓谁还敢告状?到哪里去告?”

  2000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梁国庆,对南阳赵东升案件作出批示:“此案全国人大代表多次提案,抗战八年都结束了,可这起普通刑事案件,为什么查证不清?决不能再拖了。”梁检察长要求,由高检院公诉厅姜伟厅长、河南省院王尚宇副检察长、省院公诉处王永禄处长负责,抽调精干办案力量,一定要办理好此案,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的交待。

  河南省检察院主诉检察官张尚斌四赴南阳不翼而飞的法纪案卷在省院档案室找到

  在高检院的督办下,河南省检察院经认真考虑,决定改变过去的做法,选派曾长期在侦查部门工作,又有案件审查经验的公诉处主诉检察官张尚斌主办此案。

  张尚斌有着丰富的案件侦查经验。曾侦破过轰动全国的郑州黄河大桥收费站贪污群案、南阳地委书记毛兴中贪污受贿案。1996年从反贪局调到起诉处工作,2000年被聘任为主诉检察官。

  2000年11月29日,张尚斌与法医侯现军赶到南阳,立即听取了南阳市检察院对赵东升被伤害致死案件的情况介绍,调阅了公安机关移送的十几册案件材料。然而通过初步审查得到的情况是:一、本案已拖延8年,当时既未勘验现场,又未提取物证,主要证据灭失;二、在桐柏县苏区宾馆院内,犯罪嫌疑人陈淮峰持木棒向赵东升打了两棍,击中赵头部一次的证据,与本案法医鉴定赵东升被两次以上打击致死的结论不相吻合;三、犯罪嫌疑人陈淮峰及有关当事人早已了解被害人死于头部损伤,为推卸责任,对以前所说过的真实案情全部推翻。

  通过大量细致的阅卷、现场勘查、走访证人、分析判断案情,张尚斌发现,本案还存在着一些重要的疑点:

  1、若被害人赵东升是因在第一现场被殴打后致死,为何在去第二现场派出所期间,其言谈举止依然如常?

  2、与赵东升一起被带到派出所的刘阳证明,在二楼就听到赵东升被打时的惨叫声,这是否说明在派出所赵东升被殴打的情节与其被伤害致死的原因有关?

  3、桐柏县城关派出所治安员胡伟曾供认殴打过赵东升,被其他治安员强行制止。胡伟对赵殴打的程度和部位有哪些?

  4、赵东升从派出所出来后不食不语,嗜睡,精神萎靡不振,口吐酱油状物质,被严重伤害的症状极为明显,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5、被害人家属反映,赵东升生前最后一句断断续续的陈述“派出所……狠……跪……打头……”到底说明什么?

  针对本案的上述问题,张尚斌认为,从案发时赵东升的表现情况看,在派出所即第二现场遭受的打击,对于其颅脑严重损伤,也具有必然的、直接的联系。

  在审查过程中,张尚斌意外发现,赵东升案件的卷宗材料里,只有公安机关侦查陈淮峰等人在苏区宾馆打架的材料,没有检察机关法纪部门侦查此案所取得的案卷材料。问南阳市检察院法纪部门,他们说没有案卷,可能是移送公安机关了;问公安机关,人家答复说,查我们的刑讯逼供问题,决不可能把材料移交给我们;问桐柏县院法纪科,得到的回答是县院只管配合,不主办此案;问省院法纪部门,说是我们并没有立案,不知道案卷材料在哪里。张尚斌奇怪了,连案卷都不知去向,那一份又一份断定赵东升在派出所没有受到殴打的结论又是凭什么作出来的?

  情况汇报上去后,有关领导下令,从县院到省院,一级一级的查,必须找到案卷。经过一番努力,省检察院法纪处终于在省院档案室,将本案封存已久的七册厚厚的卷宗材料找到了。

  经过对法纪部门侦查获得的大量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张尚斌认为,在苏区宾馆院内,犯罪嫌疑人陈淮峰持木棒打中赵东升头部一下,将赵东升打倒在地,其行为固然对被害人头部损伤具有必然、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在本案的第二现场派出所一楼治安室,被害人赵东升被讯问时,治安员胡伟为给亲戚孙杰出气,抓住赵的头发打耳光,用核桃粗的扫帚棍朝赵东升身上乱打,用腿和皮鞋对赵的头、胸、胁部,猛踢狠踩,将赵打得“哎哟”直叫,治安员胡伟对赵所实施的殴打行为,也是致赵东升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至此,此前一直被漏诉的治安员胡伟伤害赵东升犯罪事实的查清,标志着本案真相大白。

  去年3月,张尚斌等人起草了案件审查报告,建议南阳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陈淮峰、胡伟移送起诉。然而一个多月时间过去了,南阳市院检察委员会居然以“没空开会”为由,将此案搁置。

  无奈之下,张尚斌只好直接向省检察院检委会递交了此案的审查报告。2001年4月30日下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召开第55次会议,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陈淮峰故意伤害一案依法起诉;对治安员胡伟尽快抓捕,予以追诉,与陈淮峰并案处理。

  5月3日放假期间,胡伟被抓捕归案。2001年9月7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淮峰、胡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缓。被告人胡伟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20900.53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桐柏县公安局负连带责任。

  九年沉冤终于真相大白,然而留下的,不仅仅是轻松和喜悦

  一起人命案件,由于人大代表的穷追不舍,九年后终得真相大白于天下。很多人都松了一口气。然而,此案侦破过程中的一些往事,却让人高兴之余,又有一些遗憾。

  据主办此案的张尚斌介绍,作为一起一般的故意伤害案件,此案有两个特点:一是此案侦查部门没有侦查终结,而是由公诉部门审查终结的。也就是说,证明被告人有故意伤害行为的侦查材料原来就有,但被有关部门忽略了,没有认定。二,此案是河南省第一例由省级检察机关决定追捕追诉漏犯的案件。

  据赵东升亲属介绍,她们一开始告的就是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但每次人大代表监督此案,有关调查机关都汇报说,没有发现公安干警有违纪行为。后来又说,在派出所虽有殴打行为,但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事实是,早在1995年秋天,胡伟就向有关调查人员承认,他曾经用皮鞋踢了赵东升。其他几位治安员也分别证实了胡曾用皮鞋踢、踩赵东升的头、胸、胁,打得赵“哎哟”“哎哟”喊叫,打后他两手捂住头。有关证人证言就在法纪部门侦查此案时的卷宗里。

  更为奇怪的是,卷宗里不仅记载了胡伟等人殴打赵东升的经过,一位治安员还总结了所里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干警和治安员)打人的特点。比如,某某打人爱打嘴巴、扇脸、用电警棒捅人;某某爱用棍子、皮带打人;某某平常爱用细竹竿打人,用电警棍捅;某某爱用电警棒捅;治安员们平时打人的现象比较普遍,比较爱打人的有×××、×××等人。这些卷宗中的材料,不知为什么,在上报各级人大的报告中几乎没有显示。

  采访中,一位司法机关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他曾问南阳市一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既然早就有人证明胡伟曾殴打了赵东升,为什么后来又说没有证据?这位工作人员回答说,给人大的汇报文件都是按领导意见起草的,根本没有采用调查中获得的证据材料。

  值得庆幸的是,他们遇到了爱叫真的人大代表。在回顾此案的监督经过时,张瑞璋代表告诉记者,她是搞自然科学的,遇事总想搞出个明白。赵东升去派出所的时候,头脑还很清醒,出来时却连话都说不好了,这其中总要有个原因。这个原因一直找不出来,我就要一直坚持到底。作为人大代表,也有责任帮助群众寻找一个清楚明白的结果。

  这起历时8年的人大代表监督案,在中国的法治进步史上,写下了沉重的一笔。(李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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