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2月27日电(记者明星)记者今日从湖南省物价局获悉,针对湖南省一些地区教育乱收费行为屡禁不止
的现状,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文件,对省内6起乱收费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这6起乱收费行为是:去年8月23日湘潭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向高中学生一次性收取危房改造资金200元;新化
县委、政府、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共同研究决定,不执行省市政府规 定的“一费制”办法,也未选择任何乡镇进行“一费制”试
点。同时决定收取教育事业费(口子费)小学40元、中学50元;益阳市赫山区教育、财政部门平调、挪用学校的学杂费收
入,农村中小学的学杂费收入留给公用经费使用的部分每生每期不到20元;怀化市一中上学期擅自向高一新生收取课桌费70
元,向高一新生中的特长生收取押金1000元,怀化市鹤城区人民路小学上学期擅自向学生收取课桌费110元,并向新生
每人“借资”300元;耒阳市每生每期收取教育“口子费”小学生96元,中学生105元;祁东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
局擅自提高去年秋季的中小学收费标准,分别提高80-96元不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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