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沁)前天是我省小学春季开学的第一天。近日,带着
家长们最为关心的收费问题,记者向省教育厅有关方面了解农村教育收费“
一费制”的实施进程、免收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农村困难家庭子女
书杂费、依法征足农村教育费附加等方面情况。
“一费制”秋季开学才实行
据了解,今年秋季开始,全省中小学将全面推行“一费制”,即将杂费
、课本费、体检费等费用统一为“一费”来收,实行以后学生每年只交一次
费,学校不得以其他名目再向学生收费。我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针对“经
济发达地区、经济一般的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确定3个收费标准,在每
个收费标准中也确定了浮动幅度,具体该收多少将由各市在4、5月份通过
“价格听证会”来确定。春季开学仍按以前的收费标准收费。
88万穷孩子免交书杂费
从去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免收全省农村人均年
纯收入1500元以下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确保适龄少年儿
童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据悉,省教育厅已经把发放方案上报省财政厅核实
,预计将有88万多名穷孩子可免交书杂费,即去年秋季开学已有60多万
穷孩子免交书杂费,预计今年春季开学时将有22万多孩子可以受惠。
依法征足农村教育费附加
据介绍,目前我省农村基础教育的经费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各级
政府预算内财政拨款,主要用于解决教师工资,即“保吃饭”;二是收取学
生杂费,主要用于维持学校正常运作,即“保运作”;三是依法收取教育费
附加和依法开展教育集资,主要用于中小学校舍建设和设备购置,即“保建
设”。然而,农村教育费附加多年来一直征收不足。从当前我省的实际情况
看,依法收取农村教育费附加,在原有基础上仍有相当大的发展潜力。因此
,依法征足农村教育费附加将是当前偿还教育欠债的当务之急和主要出路,
也是今后解决义务教育发展资金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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