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装修房子最怕“拆烂污”,仓促上阵更是苦头吃足:不是事先没签施工示范合同,就是一不留神被抽掉了合同里的“特别告示”,不看付款方式,没有把不选定项划去,只晓得要填总价款,却忘了写分项价款,轻易地上了施工队的套。
据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透露,因这样的纠纷而引发的家装投诉,每天已多达20多起。
据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投诉部主任朱茂盛称,当消费者接受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与承接装修的企业协商解决无效时,可向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投诉,一般协会接到投诉材料七天之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分别告之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受理否,对受理的投诉,会在约定时间内到场调查核实进行调解,协会将在接到投诉之日起30天内终结调解,复杂的家装工程争议可延长30天。
最近的一次抽查表明,消费者对去年3月起推行的《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2001版)依然是面熟陌生。
由于没细读施工合同条款,往往忽视了一些重要的约定,如在合同里,没有填写装饰地点、房屋结构和房型及施工面积,遇上一些三流施工队,还不提供施工图、家具制作图和水电走向示意图;仅有的图纸缺尺寸、比例,没有设计,施工队递上的材料报单没有品牌、型号、规格、等级,而且这些凭据都没有业主的签字。(记者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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