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年开学,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国家助学贷款”新措施的出台,可谓是个好消息——按照规定,最多有20%的学生可以得到每年上限6000元的国家贴息贷款,还款年限可以在8年以上。由于牵涉到学校、银行和学生三方,“国家助学贷款”问题不少。厦门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学生:手续繁杂难贷到款
在厦大,不少学生对于“国家助学贷款”新措施一无所知。一位曾经申请过助学贷款的学生,心有余悸地说,“太复杂了,不大贷得到。”
目前,申请助学贷款主要有5道关: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家庭特困证明、品学兼优证明、父母身份证明、两名见证人(学生家长、同班同学、学生教师)身份证明复印件。且要亲自到现场签字。
对学生来说,最难办的是家庭特困证明和两名见证人。由于怕担责任,家乡各方互相推诿。见证人也难找,因为以前有规定,如果出现逃贷,在媒体公布学生名单的同时,也要公布见证人(一般都是老师)的姓名,使得不少老师对此心有顾虑。
因此,最后能贷到款的学生仿佛是定额配置,而且还很少。
银行:贷款不是救济金,也要规避风险
作为承办行的厦门工行思明支行行长许清山说,手续确实有点复杂,“如果100个学生贷款,即使我不审查,闭着眼睛盖章,也要整整一个下午。”
为什么要那么复杂,因为助学贷款不是救济金,它是银行的一项业务,也要规避风险。
为什么有的学生贷不到助学款?许清山说,有的学生对贷款理解存有误区、态度也不端正。“一个对自己要贷多少钱都答不上来的人,银行能贷给他吗?”有的学生只贷生活费不贷学费,问清楚了是怕家长就此停了学费供给。这样的学生,银行也不会贷。因为银行办理这项业务,短期经济效益其实不好,主要是社会责任,同时看中的是大学生作为潜在的优质客户。倘若在人格、信用上觉察出有问题,银行会立即放弃。
学校: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最重要
在厦大,不少替学生办过贷款的老师,喜忧参半。喜的是,银行将在手续上进一步简化,申请人数按比例可以扩大到4000人。忧的是额度。在额度上,给自费研究生的贷款,生活费、学费、住宿费加起来,每年可达1万元。按现在每年6000元的上限,在厦就学的贫困大学生,费用是远远不够的。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吴辉煌说,现在学生费用高,如果家庭困难,出路只有两个,一个是勤工俭学,一个就是贷款。现在学校在改革,压缩富余人员,勤工俭学已不现实。贷款问题,关键是个信用问题,最重要是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的戴亦一博士说,大学生正处在一个“负储蓄阶段”,学生把主要精力花在谋生,而不是个人发展,在机会成本上是很不划算的。相信在社会信用建立后,不仅更多的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利用助学贷款,而且还可利用商业贷款提升个人素质和能力。
背景
1999年,国家在8个试点城市由各商业银行推出“助学贷款”,以国家财政贴息的方式帮助贫困大学生就学。2000年,“助学贷款”在全国推广。
2002年2月21日,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三定、四核准”出台。国家将财政贴息上调为50%,加强了发放贷款的力度和风险管理。
在厦门,2000年8月,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开办此项业务,当年为厦大办理27名学生贷款,合同金额58万元,实际发放7.6万元。
到2001年,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作为厦门大学和鹭江职业大学的指定银行,已经为913名经济困难学生办理了贷款,累计合同金额1780万元,累计实际发放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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