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审判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努力塑造公正廉洁的法院形象,使广大法官成为实践“三个代表”的排头兵。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到审判工作中,说到底就是要树立廉洁为民、文明办案、执法公正、优质高效的法院形象。为此,要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致力于“软环境”建设 。“软环境”是一个单位发展形象的综合体现。要经常在全体干警中开展“软环境”建设大讨论,强化“软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二是突出发展意识。形成人人讲发展、人人思发展、人人促发展的良好风尚。坚持对外树形象,对内抓管理,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一教育三整顿”为手段,树立争创一流的信心和勇气,力争在三年内达到全国先进法院水平。三是强化领导责任,把改善“软环境”纳入目标管理体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四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以制度管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将司法公正落到实处,真正树立法院良好的外部形象。五是坚持“以德治院、以德兴院”,抓典型,树正气,认真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弘扬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用好人、用能人,让那些具有真才实学和优良品德的人脱颖而出。在全市法院系统形成人人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优良发展环境,真正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南,确立新的执法观念。随着中国加入WTO,国家将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人民法院要紧跟时代步伐,就必须摒弃计划经济时代的执法观,树立新的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执法观念:一是要破除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的传统习惯,把审判工作放入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环境中对待。把“三个代表”作为衡量各种经济观念和经济行为,判断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二是树立办案质量与社会经济、政治效果相统一的执法观。审判工作是以解决落后生产力与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物质文化要求之间矛盾为中心来开展的,办案的目的就是解决纠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鼓励真善美,打击假恶丑,弘扬正气,不断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弘扬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应把“三个代表”作为衡量办案质量高低的标准,充分发挥审判的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文化效益和法律效益,切实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郑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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