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记者调查发现:广州打工一族没能拿到法律规定报酬的不在少数
本报讯记者杜星报道:春节加班,你拿到了“三薪”吗?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广州打工一族在节日辛辛苦苦加班后,
没能拿到国家法律规定报酬的不在少数。
春节加班拿“三薪”,这不是老板恩赐,而是国家的法律。根据《劳动法》规定, 初一至初三法定节日加班,企业应
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其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初四至初七休息日加班,企业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其日工
资标准200%的工资。
记者对多个行业的调查发现,效益好的大中型用人单位,大多能够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加班职工发“三薪”
、“双薪”。但一些效益不好的用人单位,尤其是民营企业和个体户,普遍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不少员工顾及饭碗
问题,不想“因小失大”,因此不愿意向有关部门举报,不敢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
广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对此特别指出,春节加班不加薪,职工有权告老板。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造
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要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劳动者,并加付劳动者应得工资的25%作为赔偿。(详细内容
见《特别报道》版)
多多精彩短信5折起,还有精彩海南游、机票、手机、MP3等着你
1000首短信点歌带去你真挚的祝福! 个性图片、铃声,新年好心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