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2月26日讯(通讯员 苑治亭 李伟 记者 房加兴)针对助学贷款业务量增大,特别是因信用带来的资金风险问题,我省将通过纳入电子化管理、实行黑名单制度、建立定期约见制等有效措施,降低贷款风险。
据了解,自国家出台助学贷款政策以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与省财政厅、教育厅多次召开会议,联合制定了多项实施办法,其中,《山东省省属高校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已 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为省属高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保障。
为防范银行资金风险,我省决定在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建立前,采取三条措施化解贷款风险。一则先与教育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将贷款学生的个人信用状况纳入电子化管理,建立起贷款学生的个人信用档案;二则实行助学贷款黑名单制度,万一有学生毕业后故意欠账不还,赖账者的姓名、身份证及违约详情将录入银行“黑名单”,然后通过报刊曝光,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三则推出“定期约见制度”,即银行定期安排同贷款学生见面,检查贷款使用情况,遇有学生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成绩严重下降等情形,银行还要暂停发放贷款。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国家助学贷款的按期足额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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