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七日电(记者朱大强)据公安部披露,中国立法机关正在抓紧制定《户籍法》,逐步完善户籍制
度的依法管理。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废除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据了解,中国在一九五一年和一九五八年制定的两个户籍管理条例,由于年代久远,许多条文同现实社会生活脱节,
特别是在进入新世纪的今天,要适应经济发展和新形势下 户籍管理的需要,制定《户籍法》势在必行。
而以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户籍的作法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这种户籍管理模式越来越显露其弊端,它既不科
学也不合理,难以反映中国城市化的真实情况。改革,就是要将二者统一起来。
其实,中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已经进行。去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全面进行了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天津、辽
宁、江苏、河南、重庆、新疆等省、区、市已为一百多万人在小城镇办理了落户手续。各地公安机关在解决好子女随父落户、
夫妻投靠及老年人投靠子女落户问题的同时,逐渐调整大中城市户口迁移政策,放宽在城市投资、兴办企业、购买商品房人员
的落户限制。
北京、辽宁、吉林、江苏、山东、安徽、福建、湖南、广东、四川、云南、陕西等省市进一步放宽了各种人才的户口
迁移政策,吸引各种科技、管理等紧缺专业人才落户。一些省市还明确提出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据悉,今后中
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按照在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逐步打破城乡分割的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管理结构,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以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城市户口迁移政策,继
续放宽户口迁移的限制;以换发第二代公民身份证为契机,严格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变更更正等各项户口
登记制度,提高人口统计的真实性。
需要说明的是,公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不能相互替代,二者虽然都是证明身份的法定证件,但作用不同,户口簿除了能
证明个人身份,还可以证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这一作用是身份证所没有的。同时,户籍管理制度并不限制人口尤其是人才
的自由流动。
公安部官员强调指出,户籍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工作,也是公安部门进行治安管理的基础,
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改革,但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不能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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