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余凯、通讯员韦玉国报道:原武汉海关关长莫海涛,因涉嫌受贿、放纵走私、玩忽职守犯罪,日前由省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武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莫海涛系原武汉海关关长、党组书记(正厅级)。2001年1月省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当月16日将其依法逮捕。
经查,1995年7月,犯罪嫌疑人莫海涛在任深圳海关(原九龙海关)副关长期间,未经拍卖程序,擅自决定定向销售给杨某等人1.3万吨海关罚没原糖,杨某从中牟利200余万元。后莫任武汉海关关长时,向杨索要了一辆到岸价为62.8万元的“亚洲龙”3.0小车。
1997年10月,莫海涛在海关发现深圳某公司申报的500吨羊毛条出口报关单系伪造情况下,出于私情,决定不移交立案调查。1998年4月,黄某等人又以加工名义假结转到湛江,在武汉海关将500吨羊毛条备案核销,致使国家损失关税、增值税650万余元。
1997年8月,莫海涛指使陈某等出具虚假毛豆油质量问题的商检报告,以掩盖违规接收低价报关的事实,应付海关总署检查,造成国家关税、增值税损失33余万元。
1997年1月,莫海涛未经实地考察,未经集体讨论研究,审批同意设立保税仓库。导致武汉丰润保税仓库成为“无库址、无面积、无设施”的虚假仓库。经查实,共计有7.36万吨毛豆油被走私,造成国家关税、增值税损失4.92亿元。此外,1996年元月,莫海涛明知某公司报关价明显低于国家原糖征税的规定,违反海关征税价格的审批权限,又指使深圳海关关税处李某、蛇口海关副关长周某等人接受报关价,将1.75万吨原糖由300美元/吨降至100美元/吨征税,造成国家关税、增值税损失900余万元。
目前,该案移送武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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