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赵中鹏)昨天上午,律师乔占祥状告铁道部票价上浮案终于尘埃落定,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乔占祥作为一名普通律师将国家部委告上法庭,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市高级人民法院专门由副院长王振清和行政
庭两庭长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被上诉人铁道部和北京铁路局、上海铁路局、广东铁路运输公司三家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2000年12月21日,铁道部发布了关于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实行票价上浮的通知。乔占祥认为该
通知未经国务院批准,未组织价格听证会,侵害其合法权益,向铁道部提起行政复议。2001年3月19日铁道部作出的行
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票价上浮通知。乔占祥针对上述票价上浮通知和复议决定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复议、责令被告履行转送审
查职责和撤销票价上浮通知。市一中院依法判决驳回乔占祥的诉讼请求。
此后,乔占祥上诉到市高级人民法院。争议的焦点主要还是在于铁道部铁路客运票价提高应否履行《价格法》第二十
三条规定的举行听证会,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听证程序。
法院审理认为,铁道部经过市场调查拟定对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包括春运期间实行票价上浮的有关方案,
发布票价上浮通知是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的。铁道部发布上浮通知的确没有经过听证,但如果以没有经过听证程序就断然认定
上浮通知不合法是不可取的。主要是因为《价格法》规定了举行听证会制度,但由于对听证制度的规定比较原则,实际运用中
还需要一部具体的操作规程。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程序予以实施,在此情况下,举行听证会性质的咨询会进行可行性论证、并
向有关部门履行批准手续是符合行政程序的。另外,铁路票价上浮已经实施,证据难以收集,且上浮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法院最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庭宣判后,乔占祥对记者说,此案的输赢不是主要的,这个法律事件是有价值的,其意义不是“输赢”二字所能涵
盖的。的确,乔占祥案廓清了一些人把《铁路票价上浮通知》行为作为抽象行政行为而排除司法审查的不正确认识,此案又推
动了2002年春运票价浮动的听证。
据市高院副院长王振清介绍,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民告官的官司近年来有了明显增多,有几十个国家部级部门
被告上法庭,这种官司已并不罕见。当然,任何行政法制建设的发展都要有一个过程,人们要有一个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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