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记者潘峰通讯员洪升祥)安徽青阳县自今年起全面启动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春节前后,该县共有690名农村特困群众领取了今年头两个月的生活保障金计5.52万元。
因为天灾、疾病等因素影响,这个县农村出现了既不是五保户、又不是优抚对象的困难农民,而且靠“送温暖”活动难以保障生活。为此,该县决定从今年1月份起,全面实施农 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向农村特困群众按月发放社会救济保障金。保障金的发放对象是农村常年困难户、残疾户、体弱多病户和因遭受其它意外而造成生活困难户,且人均纯收入每月不足100元的农户,今年暂定享受保障金人数为全县农业人口的3‰。年人均保障标准为本县上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月标准收入人均40元。这项保障金的来源是县财政负担40%,乡镇财政负担60%,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每年或每季度审定一次,低于保障标准的特困户将及时列入保障范围,超过保障标准的保障对象也及时调整出保障范围。
为扎实开展好这项工作,该县将“农民低保”工作的政策、资金、保障对象公开,对低保对象逐个调查摸底,严格把关,建立档案,由村民组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乡镇政务公开栏上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保障金设立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严格审批发放程序、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抵缴农业税和其它债务,确保保障金按月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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