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枣阳市平林信用社车河分社李集信用站信贷员赵廷忠4年内狂吞储户存款229万余元之巨!更为触目惊心的
是,事败后的赵廷忠为逃避制裁,竟残忍焚烧一路边乞丐,以制造自己死亡的假象。记者日前获悉,经湖北省高级法院核准,
赵廷忠因故意杀人罪名成立,春节前已被执行枪决。
厢式货车惊现一具焦尸
2000年4月2日上午7时许,枣阳市平林镇包畈村村民陈某路过车河农场高尖坡时,发现一辆遭遇火劫的柳州五
菱厢式货车横在路边,一具面目全非、呈焦炭状的尸体蜷缩着粘在副驾驶座上。
枣阳市公安刑警大队的侦技人员,很快查出该车车主系平林信用社车河分社李集信用站信贷员赵廷忠。车内还提取到
手机、钥匙等物残骸,经核查属赵廷忠之物。
警方进一步勘查发现,该车起火方位并非油箱,而是驾驶室。这就排除了意外失火的可能。当日上午有群众反映,上
午8时左右,曾有一个头发、手、脸严重烧伤、神色慌张的人朝随州方向走去。同时,双河镇卫生院二门诊内也确认,一个年
约40岁的男子在该门诊治疗烧伤。
刑警大队果断决定展开地毯式搜查。当日下午5时45分,在钟祥市张集镇卫生院,有上述特征的40岁男子成了瓮
中之鳖。警方发现,该男子竟是车主赵廷忠。
烧死乞丐妄想金蝉脱壳
面对公安机关讯问,赵廷忠拒不交待。而就在赵缄口不言之际,他严重的经济犯罪问题浮出水面。
闻知赵廷忠“出事了”,平林信用社立即配合警方对赵廷忠经手的财务及业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令人大吃一
惊———赵廷忠被初步认定:亏空200多万元!
自知败局已定,赵廷忠的心理防线崩溃了,他交待了因其经济犯罪后,寻找焚烧替身以逃避罪责的犯罪事实:3月2
5日,信用社扎账发现赵短款8万多元。赵害怕进一步查出其更大的亏空,凑了4万元先交还单位。接下来几天,他惶惶不可
终日竟想出一个“死亡计划”。
一次,他路过平林镇高尖坡,见坡上有个简易棚子,里面有个乞丐正在睡觉。他想可以把这乞丐烧死,烧得面目全非
,布置成他死亡的假象。“他”一死,谁还会追究侵吞公款的责任呢?
2000年4月1日晚6时多,他开车到随州表兄家借钱。借到1万元后在回平林镇的路上,又看到了那个乞丐。于
是,便在凌晨下手了……
诈骗贪污4年狂吞229万
赵廷忠高中毕业后,成了平林信用社车河分社李集信用站的一名信贷员。在金钱的诱惑下,1996年3月,赵廷忠
向储户胡开建游说,将其2.5万元存款转为借款,按高息兑现。赵向胡出具了一份“借据”后将钱取出。而事实上,钱的“
身分”一变,即落入赵的腰包。从此他一发不可收拾,赵用这种诈骗手法先后作案42起,诈骗金额67.7万元。赃款到手
,赵廷忠不仅购汽车等各类高档消费品,还盖了一幢3层楼的豪宅。
随着作案频率的增加,赵的方法也变得五花八门,罪恶的雪球越滚越大。1999年1月,储户徐文菊在信用站存款
11000元,赵廷忠将存单第二联如实填写交给徐,而存单第一、三联被篡改为100元。得逞后,赵上了瘾,至案发共套
改存单28笔,差额30余万元被赵侵占。使用假存折也是赵廷忠的一大“法宝”。用此法一年就吞下99笔共计63万元的
存款。4年时间,赵廷忠以各种手段狂吞了229万元。
企图翻供终审还是死刑
2000年12月,赵廷忠一案在枣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合并决定执行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赵向省高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间,赵竟完全推翻了以前的供述,赵在上诉状中写到:“我在借钱回来的路上,开车意
外将乞丐撞死。将乞丐拖上车后,万念俱灰的我也准备点火自焚,后因烧得太痛我跳车逃离了现场。”
然而,湖北枣阳市公安局对焦尸的司法技术鉴定结果表明,死者头颅顶骨破碎,焚前曾被重物击伤;且死者喉部残留
大量烟尘,而这一结果意味着火起时乞丐是有生命体征的。2001年5月,湖北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一锤定音: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今年春节前,湖北省高院签发死刑执行命令,“聪明”的赵廷忠的“死亡计划”以这种方式实现了……黄明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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