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海燕:法官应是社会精英
新快报记者温建敏通讯员邬耀广
图:“极端”的罗海燕践行着自己“法官应是社会精英”的信念。(罗伟雄/摄)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位人员用了几个“极端”来描绘罗海燕:极端的勤奋和认真,极端的廉洁和清贫,对当事人
极端的耐心和负责。
3月1日,记者在广州中院第一次见到这位大名鼎鼎的女法官时,差点把她当成法院的一名清洁工人了:1米6不到
的瘦小个子,穿一件暗红圆花纹上装和一条看上去极廉价的淡色裤子,加上一双因患风湿病而骨节突出的双手,怎么看都不像
是广州中院审监庭一名威严的审判长。但正是在这样一个瘦小的身躯里,竟蕴藏着令她赢得了无数人尊敬的力量。
审监庭是专门受理当事人申诉案的一个业务庭,这个庭的当事人可以说是最难缠的。审监庭的兰庭长给记者讲了一个
案子:一位在平远的当事人被判要返还1万余元货款,但他不服,申诉到审监庭。罗海燕经详细调查,认为该当事人应该还钱
。谁知当事人竟将一封信寄到法院,称如果不改判,他就带着小孩从中院的28楼跳下去。接信后,罗海燕与一名副庭长驱车
赶到平远县,给这名当事人解释清楚,并找到当地县委帮其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最后,当事人平静地接受了判决。
罗海燕在近20年的法官生涯中,不管刮风下雨,每天都是办公室里最早到和最后走的那个人,即使在她敬爱的父亲
重病住院期间甚至临终前,她也没破这个例。她说:“我一直觉得我笨,笨鸟要先飞嘛。”她正是这样“飞”到了前头,自1998
年以来,她连续四年超额完成岗位责任制指标200%以上。
“老土”的罗海燕身上有很多“怪事”:十几年里从没吃过当事人请的一餐饭,没收过一份礼;在吃穿上她最俭朴,
而捐钱时她却最积极。她还说“怪话”: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爱好,她的爱好就是法院的工作。
她有特殊的“概念”:法官应是社会的精英,无论在哪方面都应该是优秀的,包括自身的高素质、高修养、对社会高
度的责任感和廉洁公正。在这种目标的指引下,她在一个普通行政人员的基础上,靠自学拿到了法律本科的学历。
罗海燕的一名同事说,在她最“土”的外表下,是一颗最具现代法律精神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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