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下午,参加深圳市政协三届第三次会议的市政协委员、市规划与国
土资源局副局长郭仁忠就违法私房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他赞扬本报
关于违法私房抢建风的报道是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及时地向政府传达了
信息,有利于促进政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狠刹这股歪风,遏制这一现象的
继续蔓延。
针对居民普遍认为政府无法辨别私房究竟是在1999年3月5日之前
还是之后兴建的心理 ,郭仁忠指出,市政府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市进行
监测,遍及城市每一个角落,完全可以区别哪些私房是属于历史遗留房,哪
些是违法抢建的。他希望居民不要再顶风建房,到时落得“钱”“房”两空
。他表示,政府对查处违法私房的态度是坚决的。
根本原因是利益驱动
郭仁忠副局长在谈到居民抢建违法私房原因时,可谓是一语中的:“其
根本原因是利益的驱动,某些人抢建私房的目的是为了出租赚钱。”
他称,深圳有几百万的外来人口,其中大部分是收入较低的打工一族。
这些人一般没钱去租小区商品房,只能租一些廉价私房。就梅林地区来说,
一套二房一厅的房子,“农民房”月租一般为700—800元,而小区商
品房的租金高达1500—1600元,租金相差一倍,数量庞大的低收入
打工族于是都去租“农民房”。一个农民如果建一幅8栋楼的房子,每个月
可收租金两三万元,一年下来坐地收租就有30万元。如此巨大的利益驱动
,促使一些村民不顾国家法律法规,不顾政府政令,疯狂抢建私房。
“农民房”六大危害
谈到“农民房”的危害时,郭仁忠列举了6个方面。
一是对环境的影响。深圳是“国际花园城市”,但一片片低矮的“城中
村”与整个城市环境显得极不协调,已严重影响了深圳市的城市景观。
二是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这些私房不用交地价,不用建设配套设施,
还不用交纳税收,严重冲击和阻碍了深圳市房地产业的正常发展。
三是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这些私房建设得比较零乱,存在着很大的
消防隐患和治安隐患。据不完全统计,约60%的刑事案件在这类地段发生
,它已经成为了社会治安的死角。
四是税收的大量流失。建设私房不交税,出租房屋也不交税,导致了税
收的大量流失,减少了政府财政收入。
五是直接影响了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随着社会发展,深圳市民对生活
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但私房脏乱差的情况无法满足市民的这种要求。
六是资源的浪费。农民建私房的过程是,先建平房,然后拆建三四层高
的楼房,几年后再拆,原地再建七八层高的楼房。农民把所有积蓄都用于私
房建设,而这种拆了建、建了拆的重复建设是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
靠租房谋生观念要转变
针对居民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政府无法辨别1999年3月5日前
后兴建的私房问题,郭副局长说,村民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深圳市每天利用
卫星遥感技术监测城市的变化,遍及城市的每个角落。监测结果多则每天一
次,少则3天一次,拍成图片用来比对分析。私房是否建于1999年3月
5日之后,通过这些资料可以很明确地判断出来。与此同时,政府还可以通
过信访等形式了解信息、掌握情况。总而言之,既然政府能以1999年3
月5日为界线划分是否属违法建筑,就一定有能力来辨别哪些房是1999
年3月5日之前兴建的,哪些是抢建的。
郭仁忠最后指出,城中村已严重影响了深圳的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不
能让它再发展下去,政府已下决心治理这个痼疾。政府将引导农民走合理化
建设的道路,要像改造像渔农村一样,逐渐改造深圳的城中村,对城中村进
行合理规划建设。同时,将对农民进行引导,鼓励他们多谋出路,彻底改变
农民靠出租房屋谋生的观念。(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王跃春 魏海波 苟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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