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4日消息:安徽亳州市导致23人死亡的“11·30”翻船事故被认定为由人为因素造成的特大责
任事故,日前安徽省经贸委公布了对相关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2001年11月30日上午,亳州市谯城区安溜镇吴老家渡口“亳州渡081号”渡船翻沉,船上44人全部落水
、23人死亡,其中未满12岁儿童8人,有5人是中小学生。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的经过是:渡工吴海林回家吃饭,把渡船交给妻子宋桂芹摆渡,宋随后又把渡船交给本村村
民吴怀全。吴怀全把渡船拉到北岸边后,乘客拥挤上船,核载20人的渡船挤上了44人。在渡船部分甲板上水、有的乘客鞋
已浸湿的危险情况下,吴怀全仍拉着缆绳将渡船驶离北岸,在距南岸约10米处渡船翻覆河中。调查组认定,导致这起事故发
生除载客严重超额、村民非法操作等直接原因外,其所在的行政村、镇政府、区政府到亳州市政府在安全管理方面均存在诸多
问题,如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落实隐患整改等。
安徽省政府决定对亳州市人民政府通报批评,责令亳州市原市长王首萌、副市长许家贵分别向省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
检查;负主要责任的吴怀全和负重要责任的吴海林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渡船所在的吴老家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吴德红开除党籍
;安溜镇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员张家志由公安机关给予其治安拘留15天以内的处罚;吴老家行政村村委会主任吴守良对事故的
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村民委员会罢免其职务;吴老家小学校长吴成亮擅自决定放假,致使4名小学生遇难,对事故损
失程度的扩大负有间接责任,撤销行政职务;安溜镇分管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镇党委委员肖健负直接领导责任,撤销党内职务
、行政降级;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孙绍龙负重要领导责任,撤销行政职务;镇长阮中海作为本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主
要领导责任,撤销行政职务;镇教育办公室主任张从章、亳州港监船检所主持工作副所长耿文强行政降级;谯城区教育局原局
长毛广友、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副区长孙守民、区长刘颖,分别给予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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