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强化法官职业道德的十方面重点,要求各级法院配合最高法院“审判作风年”活动,坚持法律、纪律、道德三管齐下狠抓队伍、树立形象。
该“重点”规定,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切实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通过自己在法庭内外的言行体现出公正,避免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具备法定事由和有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情形,主动申请回避;尊重和维护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独立行使,不擅自过问或者干预案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国家秘密以及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意见;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及时立案、审理、判决,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执结案件;不利用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款待、财物和其他利益;不参与可能导致公众对其廉洁形象产生不信任感的商业活动、经济活动,不从事营利性的兼职活动;注意司法礼仪,做到司法文明;约束业外活动,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杜绝可能影响法官形象和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行为;在公众场合和新闻媒体上,不发表有损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评论,不针对具体案件和当事人进行不适当的评论。(邢卫国 刘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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