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拓峰实习记者王骞)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从昨日起我省成品油零售中准价格进行上调。汽、柴油中准价格每吨均上调130元。
据了解,中北部价区(含西安、咸阳、宝鸡、渭南、铜川、延安、榆林、杨凌等市区县)90号无铅汽油零售中准价格(标准品)由每吨2685元调整为每吨2815元,0号柴油零售中准价格由每吨2395元调整为每吨2525元;陕南价区(含汉中、安康、商洛等地市县)90号无 铅汽油零售中准价格调整后为每吨2895元,0号柴油零售中准价格调整为每吨2600元。
汽、柴油的具体零售价格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在上下8%的幅度内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其他非标准品价格由石油、石化集团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对各石油公司向社会加油站供应的汽、柴油批发价格,实行配送制的地区按照本价区零售价格倒扣批零差率制定,批零差率不得小于5.5%;没有实行配送制的地区按照本价区零售价格倒扣批零差率和短途运杂费制定,批零差率不得小于5.5%,短途运杂费按实际发生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此外,计划内液化气暂不调整,计划外液化气、化肥用重油价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又讯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西安地区零售价格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其中90号汽油由每升2.17元调整为2.28元,93号汽油由每升2.30元调整为2.41元,97号汽油由每升2.43元调整为2.55元,0号柴油由每升2.24元调整为2.37元,负10号柴油由每升2.38元调整为2.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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