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克隆”知名商标最高罚款5万元 广西擎起商标保护利剑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3月05日10:12 南国早报

  本报南宁讯 (记者谢嘉明)把自己商标的字样制作得与别人的商标相近或类似,把自己的产品包装印刷得和知名品牌相似……对付这些曾让人伤透脑筋的“蹭商标”行为,广西有了“法宝”。自治区主席李兆焯近日签发主席令,《广西壮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从3月起实施。 根据《办法》,如果擅自使用被认定为广西著名商标商品特有的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最高将被罚款5万元;如果在商品及包装、说明书、装潢、广告上擅自使用广西著名商标字样或标识,最高将被罚款2万元。

  据工商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广西著名商标经公告后,他们将不再受理“孪生兄弟”的注册登记。广西著名商标公告前2年内,有人已将相近文字作为同行业企业名称或商号的,著名商标注册人可向工商部门申请撤销。

   特别推荐:《流星花园》铃声图片专辑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短信和E-Mail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订实用短信,获赠超大VIP邮箱、个人主页、网上相册!
短信5折起大奖等着你
对方手机
发送内容[最多60字]

选择闪电方式 您的手机
您的密码
索取密码  

在几十个国家地区,只要您拥有手机,就可以享受新浪短信头条新闻的方便快捷,让世界随您移动!>>快速订阅


新浪商城推荐
  MD时尚低价沙龙
  • 网络MD索尼MZ-N1
  • 索尼MZ-R909
  • 夏普MD-MT770
  • 松下SJ-MR50
  • 索尼MZ-G750
  •   数码产品春节促销
  • 听音乐还是MD!
  • 音文秀复读机
  • PDA广义与狭义
  • JNC新年大送礼
  • 投影机大展销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