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线消息 安徽省日前公布了对阜阳市一起轻型飞机坠毁、导致4人死亡的重大飞行事故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
2001年1月31日,阜阳市太和县太和殿酒厂航空俱乐部一架轻型飞机在阜阳老机场上空坠毁,造成包括驾驶员在内的4人死亡。有关部门认定,这是一起由违规审批、违章飞行和管理混乱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安徽省经贸委日前通报了这起事故的发生原因。其直接原因有4条:发动机存在质量问题、飞机超员超载导致发动机空中停车;风速较大,不适宜飞行;驾驶员未经正式培训,缺少应变能力,临时处置不当;违规违法飞行,驾机飞行的侯应何没有该型飞机驾驶执照。
太和殿酒厂对下属的航空俱乐部疏于管理,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太和殿酒厂将主要从事空中广告宣传的“航空俱乐部”承包给侯应何后,俱乐部经营业务扩展到载客观光飞行。在侯承包期间,俱乐部内部管理混乱,既无任何规章制度也没有地面保障等安全措施。更为严重的是,为减少俱乐部开支,侯弃用经过正式培训并取得飞机驾驶执照的驾驶员,自己驾机飞行。侯是俱乐部的机械师,没有经过正式培训,也没有飞机驾驶执照,按规定不允许驾机飞行。
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太和殿酒厂航空俱乐部经营活动范围的核定、营业执照的发放审批把关不严,对非法飞行活动制止不力,也是酿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安徽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了处理决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侯应何本应追究刑事责任,但他本人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太和殿酒厂航空俱乐部法定代表人梁栋梁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一年;太和殿酒厂实际负责人胡银海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行政记大过;太和县体委场地管理股股长刘彦辉、工商局副局长李正桓行政记过;县工商局商广股股长张建军行政警告处分。
特别推荐:《流星花园》铃声图片专辑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