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洪伟、通讯员陈兵)2002年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
将从今日起接受办理。
按照规定,2002年年满60周岁具有广州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不
含蓝印户口)的市民,可申领“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年满65周岁的可
办理换证。领证后遗失可申请补领。办理申请补领手续时,需交纳补办服务
费。首次申请办证,需要交近期彩色小一寸相片一张 (换领、更正、补领者
不需交相片)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民凭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
村)委登记申(换)证。
市老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办理申领、换领、更正、补领优待证手
续,分三次同步进行:4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或65周岁的,于3月5
日至3月15日办理;8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或65周岁的,于5月1
0日至5月20日办理;12月31日年满60周岁或65周岁的,于8月
10日至20日办理。
据介绍,截至去年底,全市有71万多名老年人领取了老人证,全市近
300条公交线路(含地铁、轮渡)、近40个体育活动场所,以及省属、
市属、区属和部队等医疗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市政公园,文化馆,纪念馆
,博物馆,电影院等对老年人实施了优待。预计今年约有10万老年人领(
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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