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3月5日电 今天,广西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去年以来广西各级法院严惩对妇女、儿童暴力犯罪的有关情况,以此警醒犯罪分子、教育群众,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爱护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去年广西各级法院结合全国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加强了对强奸妇女、拐卖妇女、绑架儿童、拐骗儿童等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犯罪活动的打击,全年全区共审结强奸妇 女、奸淫幼女案件1107件,追究刑事责任的罪犯1165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728人;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拐卖儿童案件114件,追究刑事责任的288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罪的208人;审结组织、强迫、协助组织、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件168件,判处罪犯196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78人;审结强制猥亵妇女、侮辱妇女、猥亵儿童案件65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罪的62人。今年1月份,全区法院又审结上述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犯罪案件63件,判处罪犯128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6人。
此外,法院运用适用财产刑对犯罪分子进行经济制裁,从经济上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去年全年对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判处罚金、没收财产218人,对组织、强迫、容留妇女卖淫案件判处罚金、没收财产148人。严打的同时,广西各级法院积极开展法制宣传,采取以案讲法、公开审判、公开宣判、出版报、墙报、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去年全区法院共召开宣判大会398场,旁听群众79万多人次,对教育和鼓舞广大人民群众关爱妇女、儿童起到了积极作用。(程帅、罗侠、庞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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