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3月6日电(记者禹志明)福建省城镇居民去年收入有了大幅度增加,增幅达到10.8%,是近年来福
建省城镇居民收入增幅首次突破两位数的增长。
记者从福建省统计局获悉,据抽样调查,全省城镇居民200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313.08元,比上年增长
8.9%,剔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达到10.8%,实际增幅比上年高5.9个百分点。在去年世界经济不景气,外贸出口
形势严峻以及国内需求增长减弱的情况下,福建 省城镇居民收入依然取得了大幅增长。
1998年至2000年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分别是5.6%、7.2%、4.9%,2001
年则高达10.8%。这表明,城镇居民收入已经走出前几年的低谷期开始明显增长。
福建省城镇居民收入中工资比重为62.1%。去年是近年来调资次数最多的一年,四次调资拉动了全省人均可支配
收入约3个百分点。另外,个体收入、财产性收入、其它就业者收入、转移性收入等非工资性收入增长占近8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消费在国家扩大内需的引导下开始升温和转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015.11
元,比上年增长7.3%,其中居住支出和交通与通讯支出增长较快,增幅分别达19.6%和11.8%,医疗保健支出增
幅也达到了8.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4.1%,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居民生活质量在现代化的道路上又迈
进了一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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