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3月6日电(卢晶、赵欣)一起雇凶杀夫案虽乔装遮掩尘封六年,终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已没为”。
日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两名受雇行凶者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并处罚金5000
元和20000元;遇害人妻子池春领也被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年49岁的池春领原为杭州文化用品工业公司职员,她与遇害人宋林儿系再婚夫妇。由于两人不和,日久生恨,池
春领对宋林儿心存不满遂产生报复念头。1995年夏季,池春领雇佣本市无业人员谢松泉、方桂中暗中指使他人“教训”宋
林儿。尔后,由方桂中提议,三人再次预谋,准备将宋林儿杀害。
1995年12月19日晚,谢松泉、方桂中约定,由方桂中打电话将宋林儿骗至杭州市天目山路中段,并与谢松泉
一起坐上宋林儿驾驶的“蓝鸟”轿车。当车子开到某宾馆附近时,谢、方乘宋林儿停车与其交谈之机,共同用宋林儿的领带猛
勒其颈部,谢松泉还用路边的砖块猛砸宋头部,合力致宋林儿死亡。谢、方二人从宋身上共掳得现金人民币2600元、金项
链、金戒指各一件等物,其中谢松泉分得现金人民币1600元及金项链一条,方桂中分得现金人民币1000元及金戒指一
枚。
随后谢、方驾驶“蓝鸟”轿车将宋的尸体移至本杭州市中河南路上仓桥段并抛弃于中河东侧绿化带旁一窨井内,又将
车驾驶至本市萧山区毁迹后丢弃。次日谢松泉打电话告知池春领,由池春领出面刊登寻人启事并向有关部门谎报宋林儿失踪以
掩盖罪行。事后,池春领共向谢松泉、方桂中支付人民币50000元。事过六年,偶因下水道遇堵疏通,被丢弃在窨井内的
宋林尸骨才由工人偶然发现,抖出了这桩雇凶杀夫积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松泉、方桂中和池春领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
罪。谢、方两人共同窃取被害人随身财物,且数额较大,而且,另案中,方桂中还曾单独窃得他人价值52700元的字画及
石章等一批财物。故数罪并罚,依法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谢松泉、方桂中死刑;同案中,池春领为图报复,指使他人犯
罪,社会危害大,主观恶性深,本应严惩,但鉴于其报复意图系基于婚姻家庭矛盾而产生,被害人宋林儿对双方矛盾的激化也
有一定的责任,且杀人图谋非池春领最先提出,故对池春领的死刑判处,缓期两年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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